【网民留言】
我是河南滑县的,一名车主。一六年一月份,车检,最后一个月。在验车的过程中,我遇到两个问题。一是漏审的认定。我一六年一月,28号,艳的车。验完车,车是合格的,然后再去,办事大厅,提交资料,由车管所办事人员上传信息。上传资料的时候,由于我的新交强险已经办完好多天,但老的保险单还没有到期,新的保险单还没有生效。办事人员非要求我出示老的保险单,我觉得这一点是不合理的,保险公司办理交强险都是,在去年的基础上延续的保险。我有了新的交强险单子,足可以证明我的交强险是有效的,没必要,非要求我出示老的保险单,才可以上传信息。第二个问题,是对漏审的处罚。由于我缺老的保险单,29号保险公司补办回来的保险单复印件显示,我的旧保险单的保险日期截止到28号,我的下一年度,交强险生效日期是30号,那么29号他们就不给我上传信息,三十号和31号,是星期六和星期天,车管所不上班,那么我必须要到新的保险单生效之后,也就是2月1号星期一,才能上传资料,做车审,。这样一来,他车管所服务人员,就说,叫漏审,要扣三分罚二百块钱。没开车,扣三分,明显的违背了驾驶证的实用原则,驾驶证拥有的法律效力。再者我已经提前进行年审了,只是手续没有完成。不应该叫漏审,而我一个老百姓,无处申诉。也不可能申诉成功。希望,给与帮助。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的留言收悉。我们已责成县公安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目前滑县共有三家机动车安检机构,均为社会化性质。为贯彻落实公安部质检总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2014年底,滑县车管所使用了部局开发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软件对其进行远程监管,安检机构必须上传真实有效信息,车管所对其进行审核。办理流程是:车主到安检机构须领取登记表、安检机构人员将对车辆进行上线检测。车辆合格后,将车辆检测报告单、安检过程的照片、保单等信息上传到监管平台。车管所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安检机构进行签章发放年检标。 网友老保单是截止2016年1月28日,28日审车应提供有效保单(老保单),因当日未能提供有效保单,故工作人员无法上传信息。网友新保单2016年1月30日生效,应在月底前审验完毕。滑县车管所为避免漏检现象,严格落实延时服务和节假日服务政策,每月月底都会安排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对车辆进行检验,元月30日是周末,民警放弃休息对车辆进行办理年检业务,当天检测机动车97辆,车主未前往审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56条第4款“机动车未按规定检验机动车,应处罚2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根据公安部第124号令《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条“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检验合格标志”。所以建议车主尽量提前审车,避免因客观或主观原因导致车主无法审车。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省长好!都知道房价是变动的,可我在信阳买了政府形象工程万家灯火的房子怎么8年出不了证? 因开发商万家灯火超标超面积超规划超容积率和消防不过关导致无法办产权证,而且这里60多万平方毫无绿化,到处私搭乱建无人管,多次威胁恐吓我且三九天断我水电欺负我!是否官商勾结保护伞太大无人管?我怎么要产权证和延期办证赔偿?恳请为百姓做主,谢谢您 。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市房管中心已收悉留言,正在调查处理,查处情况将及时反馈。
【网民留言】
千亩良田抽沙毁掉!群众怨言极大!多次反映没人管!职能部门互相推脱!到底是谁管?反映次数多拉职能部门就应付一下!为何这样啊!请制止抽沙毁耕地行为!
答复意见:
网民,你好。平桥区委已收悉留言,经查,毛集镇不属于信阳市辖区。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省长,我是信阳市龙江路与南京路交叉口弘昌楚香苑住户,我们小区自2010年交房以来,4楼及以上水压不够,涉及住户几百户,用水一直不正常,平常时间水非常小,接一升水得15分钟,一到做饭的时间干脆停水,家家不得不备几个大水埇,每年夏季,直接一滴水都没有,已经严重影响到我们生活,不能正常居住。 为此,我们多年来一直反映,给市房管局长发过信息,市民生短信发过信息,市长信箱留过言,业主也亲自到信访局上访过,每次都是敷衍塞责,不愿真正解决事情,认为我们反映的都是小事情,一直得不到解决,每次供水公司派人来查看一下就说水压不够,然后就没有下文,最近,市房管局物业科开始说解决,让我们联名写了个缺水问题反映材料,我们递交上去,现在又推说不管,请问我们不能正常用水的事究竟谁能管?一个新小区搞成这样,我们住住不上,房子卖卖不掉,我们究竟该怎么办? 任何事情,再难肯定都有解决之道,何况装个二次增压也花不了多少钱,供水公司一口咬定装二次供水得钱该开发商出,开发商认为已经交过供水户头费,置之不理,苦的是我们百姓,忍了6年都解决不了,肯请谢省长能够督促信阳市房管局、供水公司、开发商三家责任单位抓紧处理此事,让我们能够安居乐业,不要再相互推诿,踢皮球。不要让我们一直伤心。
答复意见:
经市房管中心调查,该小区二次加压供水系统建设正在积极落实中。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信阳市平桥办事处十八里村的村民,在我村位于福桥东300米,师河北路路边有上百亩土地,在未经村民、村委会同意和镇政府批准的情况下,被个别人非法占用办驾校,请领导调查该土地是否合法,还广大村民的公道!请领导调查!
答复意见:
经平桥区委调查,平桥办事处已责令信阳远大驾校停止建设,完善相关手续,同时已向市国土部门报告,现市土地监察支队平桥大队正在调查处理。
【网民留言】
省长,您好!南阳市龙都花园乱收费,龙都花园开发商和交通银行关于按揭保证金有协议的情况下,开发商转稼这笔费用到我们按揭买房人,并且龙都内部人员也说在南阳只有他们一家要收这个费用。我们想知道,这个费用是不是他们想收就能收的?如果不是,他们就是在乱收费!请省长大人帮忙解决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2月14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请您到房管局执法大队解决问题,电话:63298368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谢省长,您好! 我们数百南阳市龙都花园买房人的诉求,请您帮忙处理! 南阳市龙都花园在交房的时候要求按揭买房者缴纳按揭保证金,需按法律,这是需要龙都开发商交纳的费用。我们反映到市里边,市里的回复我们粘贴到下面,您看一下,简直就是有点曲解概念误导买房人。 我们没有办法,为了早点住上自己的房子,麻烦您帮忙了解一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2月3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逾期交房并不一定代表开发商或者项目本身会出现问题,你也不用过于担心。若因开发商无故逾期交房引发纠纷,你可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对于开发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那么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因此,建议你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我们也将督促开发商积极与你进行沟通,再次确定交房时间和双方均认可的补偿数额;其次,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长大人你好: 1鲁姚路s239线,方城已经将鲁姚路修建到分水岭处,拐河镇将s330线修到白湾,四里店将路修到白湾,分水岭到白湾的公路没人管,难道真是别人说三不管地带吗???这段路什么时候 修啊。 2聚拐公路位于方城县拐河镇境内,全长12.36公里是2006年开工建设,当时公路按三级公路标准建造,随着拐河北区的发展这条公路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发展的需求,加近几年大货车,拉滑石的超载车的增多,路面百分之九十的路面损毁路基塌方下沉现象严重,有些地方路面都在悬空给我过往车辆合行人带来及大的安全隐患。 3顺店大桥,聚合庄大桥,设计标准低下,路高桥低,给行车安全带来及大安全隐患,希望省长大人重视农村发展。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28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已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方城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分水岭至白湾鲁姚线升级改造项目已经完成招投标,现在贾庄南桥正在加宽改造,明年开春天气转暖后,鲁姚线将全线开工建设; 聚拐线升级改造项目已纳入镇十三五规划,目前正在积极向上级申报项目,争取2016年开工建设,届时将满足群众出行需求。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谢省长: 您好! 在此我对我市南阳市八中的教育教学管理表示斥责和质疑,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表示无奈和遗憾! 寒冷冬季南阳市八中违规补课活动已经悄然展开,学校在学期末考试(2016年1月19日结束考试)完之后明确强制要求全体学生休息两日后全部返校参加高三寒假补课课程直至2月4日结束离校回家过年。学生们很无辜本来可以结束统一的复习步伐,利用假期时间反思总结,审视自我缺点加强练习合理做好备考工作。家长们很无奈,学生劳累一学期本来可以好好休息,调整状态。为下学期冲刺打好准备。而学校则显得“很负责任”……为什么禁补令禁不住这些“补课”?南阳市八中占用学生休息时间,公然组织补课美其名曰为了学生实则是为了学校荣誉通过补课来提生学校本科升学率,为主要领导换去教育政绩是实! 根据教育部教师[2015]5号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 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南阳市八中是公然挑衅教育部文件,违背政治秩序,扰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影响恶略,性质严重。 南阳市八中在补课期间,管理方法存在严重敷衍情绪,违背素质教育要求和以人为本的科学管理方法。对学生实施憋督强制式教育管理,三餐吃饭时间由原来的30分钟缩短为20分钟,晚间补习由21.40延长到22.20学生放学回寝室后稍作收拾也要23.00才能入睡,并要求早自习5.50必须全部到教室。并且学校在茶水供应,暖气供应存在失职,其一每天下午14.30前班里内茶水供应系统不能提供茶水供应,寝教室没有暖气供应。 校领导队伍建设臃肿,高三年级管理主任通过职权为个别学生插班调班,扰乱教育公平破坏教育秩序事后收取家长礼品接受宴请。并对早自习迟到同学进行体罚,要求学生在零下-4~-8度的早晨站立教学楼下反思自查! 学校拖欠教职工工资,迟迟不许补发。推三阻四! 相关学生和家长根据“政府政务建议投诉管理条例”通过“”南阳市书记市长留言板“”向南阳市政府和主管单位反馈问题和。相关留言紧在留言板出现一天,在还未得当回复的情况下。留言板中所有关于八中教育的质疑反馈留言荡然无存!不知为何?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教育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29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卧龙区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1、关于假期违规补课的问题 根据南阳市教育局文件(【2016】5号)要求,普通高中寒假放假时间为2016年2月1日。南阳市八中在1月19日期末考试后,为学生的身心健康考虑,调休两天,故放假时间的推迟到2月3日,不存在违规补课问题。 2、关于作息时间及学生生活等方面的问题 考虑到天气原因,学校对作息时间进行了相应调整。早上起床时间由原来的五点四十调整到六点、晚上放学时间由原来的晚上十点调整到九点四十。在服务学生生活方面,学校已进行了改进,食堂对饭菜采取了加热措施,餐厅门口加装棉帘,对供水管道进行加固防冻,保证茶水供应。 3、关于体罚学生问题 不存在体罚学生现象,按照规定,对个别迟到学生进行过督促和批评教育。 4、关于学生插班、调班问题 学校对学生班级调整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实行分层教学、动态管理,不存在你反映的接受宴请等问题。 5、关于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 市八中是财政全供的事业单位,所有在编在岗教职工的工资由区财政局统一发放,故不存在拖欠教师工资的问题。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