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书记郭庚茂、省长谢伏瞻回复145条网友留言

来源:人民网
2016-03-01 13: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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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留言】

我们是唐河县计生委一群普普通通的干部职工,单位对上面上报的都是事业全供工资,可是这么多年来,我们一直发放的是一点点可怜的个人基本工资,应该发放的津补贴这些年来一直没发放过,现在我们的基本工资连河南省的最低生活标准都打不到,以至于我们这些靠工资吃饭的干部职工生活上苦不堪言,临近年关,我们举家老小不知道咋来度过这个春节。我们也多次向县市反映过我们的工资不到位问题,可相关单位除了推诿,就是不了了之。望郭书记能在百忙之中关注一下。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30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唐河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1、编制问题。县人口计生委机关事业机构单位于1989年10月20日经编委批准(唐编(1989)30号文件)《关于县计生委增加事业编制的通知》,核定事业编制15名,2006年只有14名(编委有原始花名册),其中有12人属人口计生委机关事业的老同志,由于自然减员等其他原因,在空编的情况下,县编委、人劳部门按照入编程序核准入编,经费方式为事业全供。2002年县人事机构改革中,不允许有机关事业人员(除机关通讯员、司机、打字员之外),这14人无地方调整,一直按原来的机关事业编制维持,根据原编办[2007]3号文件要求,随后经编委、人社局落实,并于2009年5月27日县编制委员会下发唐编[2009]9号文件《唐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人口计生委下属机构编制经费问题的批复》,同意设立县计生奖励扶助办公室、县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升高办公室和县村级计生管理员办公室三个机构,分别核定事业编制4名、4名、7名,规格为股级,经费均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从计生事业费中列支。2009年5月27日经县编委会研究:县人口计生委等14人的工资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把机关事业的14名人员分别列入所批的三个事业单位,解决了原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机构编制。核销了县人口计生委使用15名机关事业机构编制,目前,由于调动、退休等原因现实有7人(其中1人副科调整)享受事业全供工资。 1979年,根据计划生育工作需要,河南省革命委员会下发了《批准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选招农村公社计划生育专职人员的请示报告》(豫革[1979]136号文件),决定从农村公社原来使用的农村计划生育专职人员和城镇待业,上山下乡知识青年中选招“公社计划生育专职人员”。我县根据这一文件精神,1979年底至1980年初,从上述各类对象中选招了26名公社计划生育专职干部,1989年5月县编委下发了《关于核定事业单位机构级别和编制的通知》(唐编[1989]18号文件),将上述26人核定为县计生委所属的事业单位“乡镇计划生育专干”编制。由于工作调动和自然减员,至2008年5月仅有8名老同志为最初招录人员,其工资待遇按照人事部门的规定,实行财政全供。目前,现已退休8人。2006年以来除正规招录人员,无新进事业编制人员。反映人反映问题因无提供具体人员名单暂无法落实。 2、工资问题。 2006年6月份以前的工资,除县计生服务站的工资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外,计生委事业、乡镇计生专干(含招待所、家具厂)、药具站、培训中心、县计生服务站借调委机关工作人员、退休人员都由人口计生委按全供标准发放工资,其原因是人口计生委在职人员混岗使用,2006年6月之前工资标准较低,能全额兑现,事业全供、自收自支工资一样。2006年7月建立新工资信息库之后,国家、省、市先后对津补贴相继出台了政策,对全供人员的津补贴由县人社局审批,县财政解决。对差供、自收自支人员的津补贴由单位自行解决,目前,在职人员按照人社局审批的档案工资执行发放到位,津补贴由于计生委系统人员多,发放数额大,自2013年起,差供、自收自支人员根据单位经济收入发放津补贴。人口计生委自1990年以来严重超编,人员成份复杂,经费缺口大,超编人员津补贴未按标准落实到位。 3、处理意见。主要原因是超编严重,经费缺口大,无法保障在职人员的津补贴全额供给。针对这些问题,人口计生委党委多次研究:因混岗使用工作人员问题,是30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县人口计生委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现行政策暂无法解决,以后根据上级政策结合实际情况与县编委、财政局和人劳部门逐步协调解决。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郭叔叔你好,我是二中一名高一的学生,今日我们学校已经开始放寒假,通知上说是初八到校报到,也就是14号,15号左右到校报到。但是经过我了解别的学校都是22号到校报到。如果是高三提前开学补课情有可原,但是作为高一的学生也要在假期补课,这样不仅违反了规定,也是对学生个人权益的侵害,此事应该立即调查清楚,请教育局强制干预,还我们广大二中学生一个完整的寒假!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30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市教育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市教育局要求市二中对反映情况进行说明,对留言反映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同时通知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进行放假,保证师生合理作息。 今后,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此类问题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郭书记你好:我是河南社旗的一个普通百姓。于2013年在县城璟都国际买的房,说的是15年12月31 号交房。开发商自15年4月至今停建。我们璟都国际买房业主找县政府要求解决此事,政府一直推脱,而且派出武警来镇压我们上访的业主。至今我们找不到解决的办法,政府回复说开发商五证不全,政府于2016年1月8 号在璟都国际售楼处张贴禁买通告。那这之前的政府各单位干嘛去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30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社旗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社旗县璟都国际小区项目由河南启元置业有限公司开发,河南北方城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目前1#、2#、3#、5#、7# 楼已封顶,开发商与施工单位因工程款兑付问题,导致工程停工。 社旗县委、县政府正在进一步进行协调处理,力争问题尽快得到解决。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寻求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是南阳市,方城县的,我们县城有一条出城和进城的主路,就是103省道,也是我们方城县的出入的主路,现在是年久失修,到处都是坑,望领导们能够重视起来。我们需要这条路,什么时候能把这条路修修。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29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方城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S103线是重要的交通主干道,由于运行时间较长,一些路段病害比较严重,做为交通公路部门我们高度重视,2015年就向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S103线“二改一”项目的申报。目前,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已联合向省发改委和省交通运输厅进行该项目的申报,我们也正在积极做好项目的跟踪报批工作,待项目批复后,便开工建设,给沿线群众营造一个“畅、洁、绿、美、安”的通行环境。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郭书记你好,南阳市四所高中,违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禁止补课”的规定,强制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学生和家长向南阳市地方留言板,卧龙区区委,南阳市教育局反应相关情况至今为得到答复。希望此事能尽快得到处理。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29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市教育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市教育局要求市二中对反映情况进行说明,对留言反映问题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同时通知学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规定进行放假,保证师生合理作息。 今后,市教育局将加大对此类问题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们在南阳桐柏中鑫国际项目干活,工地已于2015年8月10号完工,到现在已经半年多了,我们300多工人一分钱多没拿到,该去的部门我们都去了,但到现在也没一个答复,马上就要过年了,恳请领导关注一下,能让我们回家过年。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28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桐柏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中鑫国际房地产项目于2015年8月封顶,由桐柏金冠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由河南大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由南阳市力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承包劳务。目前,该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在劳动监察部门立案,劳动监察部门已经调查完毕,现在案件已由劳动监察部门移送至公安机关,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S103是我们方城县的主干道,也是出方城县和进方城县的唯一出路,现在已经破烂不堪,年久失修,路上到处是坑。对我们方城县总体运输带来了很多不便,也十分影响我们方城县的整体形象,我们希望领导们能够重视起来,S103是我们方城县的大动脉,要想富,先修路。一个县城的主路不修好,怎么带动整个县城的发现。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28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方城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S103线是重要的交通主干道,由于运行时间较长,一些路段病害比较严重,做为交通公路部门我们高度重视,2015年就向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进行了S103线“二改一”项目的申报。目前,市发改委和市交通运输局已联合向省发改委和省交通运输厅进行该项目的申报,我们也正在积极做好项目的跟踪报批工作,待项目批复后,便开工建设,给沿线群众营造一个“畅、洁、绿、美、安”的通行环境。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2011年南阳市招聘的特岗教师,2014年服务期满。我参加了今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中要求提供“特岗教师计划鉴定表”,问了服务县教体局,教体局不给。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28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市教育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由于网友反映问题不详,我们通过留言电话4次联系均未人应答。有关特岗教师的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特岗教师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有省教育厅发给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合格证书,这是证明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合格的有效证件,你所索要的“特岗教师计划鉴定表”,在特岗教师招聘和管理过程中市县两级教育部门并未使用、也未有见过该表,如有其它诉求可直接和南阳市教育局师训科联系,联系电话0377-63135225。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省委教育局的各级领导:你们好. 现在唐河县各小学都在通知腊月19上午8点开散学典礼,要求家长和学生一起到学校,城区家长带户口本,明年孩子可以上学,非城区户口需要带购房合同和房产证?还必须要到滨河办事处找领导签字才能明年上学?现在唐河县到处都能看见很多很多的家长为此事奔波.找人找关系送礼.根本无心过年了!不管农村和城市孩子,都是国家的未来主力!这样做法一下子叫唐河县老百姓陷入痛苦之中!请问国家和省委有文件要求这样做吗?如何才能把孩子留在县城上学?请各级领导指示!唐河老百姓跪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27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唐河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根据县委政府文件精神,为了彻底治理学生校外托管机构,保障学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缓解学校大班额,提高教学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近期县直相关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全县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严格治理,严把入学关,对辖区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审验。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有学生入学资格审验条件如下: 1.城区户口的提供家长和学生的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2.非城区户口建议回原籍,对进城务工或经商人员子女在城区入学须提供:(1)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2)务工单位证明或经商营业执照;(3)房权证或正规购房合同,租房者提供正规租房协议。家长应按照学校通知按时带真实证件到学校或辖区政府(办事处)审验。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我在许南公路方城县双辛庄段开了一个饭店“鑫鼎缘”,自2008年开始,双辛庄村支书王xx经常在此吃喝,签单,到2014年底经他手签单欠账达1万7千余元。由于欠账收不回来,饭店难以维持,已经关门,我多次找王保太要账,总是被各种理由拒绝,现在竟然把手机号也换了,人也找不到。这种行为有损一名党员干部的形象。我恳求上级领导帮帮忙,把欠我的钱还给我,让我度过难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26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方城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经查,网友是方城县人,在豫01线辛庄段开一饭店。辛庄村于2008年至2014年期间,因村里修路加班、夏秋两季秸秆禁烧以及平时村里夜间打更巡逻加班的时候在其饭店吃饭,共欠餐费陆仟伍佰柒拾元,因村里没有集体收入,经济非常紧张,这部分餐费一直没有支付。经工作组协调,双方一致同意辛庄村村委于2016年春节前给予张娟50%的偿还,剩余部分于2016年6月30日前还清。 另外,辛庄村村民小组因为工作也欠有张娟餐费,具体数字需要到年底村里和组里算账后,村里负责协调村民小组偿还。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您好!我是南召四季春小区一名住户代表。今天再次向您求助,我们这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因为国家法律在南召县好像都是一纸空文,相关政府部门目无法纪,任由非法人员违法行为侵害我们合法权益,坐视不管。政府机关的所做所为深深地伤害了我们小区广大群众的心!甚至让我们对这些机关是不是人民的政府机关产生怀疑!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1月26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南召县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南召县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化解。 1、由县规划局负责,找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对四季春花园内所有的建筑物进行测绘,核算出地块内的实际容积率,减去最初取得用地时的容积率,得出超额容积率。 2、根据县规划局提供的超额容积率,由县国土局核算出超额容积率应补缴的国有土地出让金具体数额。 3、工作组协调恢复供水供电,业主向开发方补交房款(与1、2步同时进行)。 4、开发方补缴国有土地出让金。 5、县国土局与用地者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完善用地手续。 6、县规划局为10#、11#、12#的一半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7、开发方申请,由县住建局为10#、11#、12#的一半补办《施工许可证》。 8、开发方申请验收并提交有关施工、监理资料,县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9、县房管局依法按程序为业主办理房产证。 相关要求 业主同意补交房款,开发方承诺于2016年年底前为房款结清的业主办理好房产证。 信访人在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签署同意意见,案件得以圆满办结。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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