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郭书记你好,我是开封安联青年城二期一业主,已经过了合同交房日期,开发商一没有通知业主交房,二没有解释原因,说怎么赔偿业主。实际上二期工程2015年一直处于停工状态,一直在欺骗业主,每次给售楼部打电话,售楼部要嘛说16年3月,说4月,今天又说6月。老百姓买房子都不容易,希望领导百忙中过问一下,保护群众利息!
答复意见:
据市住建局调查,目前,安联青年城开发单位因资金紧张暂时停工。市住建局约谈开发单位后,开发单位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筹措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开发单位承诺,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市住建局已督促开发单位抓紧筹措资金,争取早日让业主入住。
【网民留言】
尉氏县蔡庄镇刘拐村烟花爆竹批发销售点,两间100多平米仓库多年来一直大量存放烟花爆竹,至今还存有大量的鞭炮,我们在这里住的居民总是提心吊胆的过日子,我们去问他们在那里卖鞭炮的人,他们说这是经上级领导部门批准的,办有销售许可证,以前居民还感觉不到花炮仓库存放的危害性,听说通许县花炮厂爆炸伤人事件后,多次向乡政府,县安监部门反映情况,没有结果?
答复意见:
据尉氏县调查,网民所反映的烟花爆竹销售店是蔡庄镇大伟烟花零售部,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证号:(尉安监)YHLS〔2016〕WSD127号,在其仓库里存放有28件烟花爆竹,其中11件整箱,17件半箱,存放总量不超过规定存放量,但其存放地点与民居太近,有安全隐患,现已责令其将储存的烟花爆竹全部返回上级批发商,目前,该仓库已清空。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庚茂书记,谢伏瞻省长你们好! 我们是开封市祥符区乡镇基层干部,多年来我们在乡镇恪尽职守,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地工作,把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了党的农村事业,坚决拥护中央的八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无怨无悔。但是,我们基层干部的待遇一直得不到落实,具体如下: 1.自2006年公务员法实施以来,规定的十三个月工资一直没有兑现 2.人社部规定的乡镇工作补贴截止目前没有发放 3.公车改革补贴没有兑现 4.正常的工资晋级晋档没有兑现。我们也需要养家糊口,需要过正常的生活。恳请二位领导在百忙中关注一下我们基层的呼声。谢谢!
答复意见:
据祥符区调查,目前,祥符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第13个月工资,正在拨付之中。 祥符区自接到《关于实行乡镇工作补贴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5〕31号)后,制定了相关的实施办法,目前,各乡镇工作人员的补贴已审批完毕,近期将予以执行。乡镇人员工作津贴,公示结束核实后在2016年2月份补发。 关于公车改革工作,省车改办通知暂缓,待省、市相关配套政策出台后将立即执行。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3号)的文件精神,机关事业单位从2014年10月起实施新的工资标准。由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配套政策尚未实施,故全省范围内暂未执行新的工资标准。目前,祥符区 2014年调标及2015年工资正常晋升也暂未执行,待相关政策出台后,按省市安排统一执行,因正常晋档应调高的标准将予以补发,落实到位。
【网民留言】
河南省开封市张市镇凯华皮革厂是张市镇南街回民办的厂,对当地的环境污染相当严重,请环保部门重视,可以安排政府人员做摸底调查,不要明张旗鼓的去调查。请环保部门关注民生,该皮革厂污染已导致周边多个行政村的水质变坏,无法饮用!
答复意见:
据尉氏县调查,网民所反映的是尉氏县凯华皮革有限公司。建于1991年,厂址位于张市镇南街工业开发区,占地36亩,拥有各类皮革产品的生产设备30多台(套),年生产能力660万张山羊皮。2001年,该公司投资26万元修建了污水沉淀池,2002年,投资60万元修建了一套高效气浮降水设备,对污水进行了处理。2005年,该公司对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工业改造,实施清洁生产及废水深度处理,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更大限度的消减废水及污染物排放总量。2013年,再次进行了废水深度治理及清洁生产。经现场检查,没有发现把污水用高压泵往井里压的情况。 非常感谢网民对尉氏县环境质量的关注和对环保工作的监督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监管,确保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网民留言】
杞县东城花园小区开发商在业主把住房维修基金和契税等都交清的情况下,拖延不肯给业主办理房产证,求领导核查。
答复意见:
据杞县调查,东城花园小区开发商已把1-11号楼的各种税费缴纳完毕,手续办理齐全,业主缴纳住宅维修资金和房屋契税后就可办理房产证。请网民特别注意,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业主主动缴纳相关费用。 办理房屋产权证流程:拿业主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到东城花园售楼部开具住宅维修资金开户票据到--中国银行缴纳住宅维修资金--到售楼部开具销售不动产税票--缴纳房屋契税--等待房屋产权证办理。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我是开封小北岗一位被拆迁户,我想反应的问题是开封小北岗一块42亩地,拆迁十户人家开发四年拆拆停停,周围环境已被破坏可是拆迁谈了四年始终无法达成协议。目前已经停了一年了,我们希望知道2016年,拆迁的事情怎样进行,如果拆不掉请还给我们安静干净的生活环境。如果拆请告诉我们啥时间拆,让我们的生活有个安排。请政府不要让我们生活在脏乱差的环境里。
答复意见:
据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调查,马市街城中村改造小北岗地块西临黄河大街,北至政府规划路,东至村内规划路,南至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占地面积约42亩。该项目于2009年立项,2012年项目启动。涉及的小北岗村民住户,煌极酒店等商户均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剩余7家住户没有签订协议,这7户都是外来户,每户房屋面积在400平方米左右,对现行城中村改造政策及征收补偿方案不满意,提出过高要求(每户赔偿不低于800万元)。目前,该项目对已拆平的土地进行储备挂牌,先进行安置房建设,各工作组也正在积极入户工作中。
【网民留言】
郭书记好: 我2013通过省考成为开封乡镇公务员,当时招考简章及岗位要求均无设五年服务期限也无任何部门与我签服务年限协议。我省14年招录公务员开始要求乡镇公务员最低服务五年并与单位签年限协议。我在录为公务员前是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并在本市乡镇服务六年,且招录公告明确“录用为公务员的服务期限合并计入工龄”。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基本原则及本人经历,问我是否不受五年限制可参加符合条件的招录、遴选考试。
答复意见:
据市人社局调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4〕14号)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如果网民的录用手续是在中办发〔2014〕14号文件下发之后办理的,应有在乡镇机关5年的最低服务年限。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您好!我们2014年在通许县公安局干的玻璃雨棚,护栏等不锈钢之类,通许县公安局和包工头互相推诿,至今还欠我们40多万工钱没给希望您帮忙监督,让我们农民工早日拿到工钱,谢谢。
答复意见:
据通许县调查,2012年9月18日,通许县公安机关业务用房由河南四建有限公司施工建设,合同约定工期390天。目前,通许县公安机关业务用房工程款已支付施工方,因施工方竣工资料不齐,导致无法审计决算,部分追加变更部分无法认定。合同中明确约定,工程严禁分包、转包,而河南四建违反约定,私自转包工程而且挪用工程款,拖欠工钱。对此,通许县公安局将积极协调河南四建,做好善后工作。
【网民留言】
尊敬的郭书记: 我上次给您反映的关于我的工龄(军龄)工资及其它待遇的问题,滑县电业局仍未能为我解决,希望郭书记能在百忙之中抽些时间解决这个问题。谢谢您,期盼您的回音!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的留言收悉。我们已责成县供电公司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您于1996年退伍转业到滑县电业管理公司(国网河南滑县供电公司前身)的,2000年上班,一直在焦虎供电所电料门市部工作,属于全民合同工在多经(三产)上班,后因企业改制,主辅分离,您在公司多经单位(三产)工作,身份依然是全民合同工,工资实行的是技能工作+业绩考核,多劳多得。对您提出的工资待遇要求,国网河南滑县供电公司无法满足。
【网民留言】
漯河某些公交线路上,一些司机看到熟人后会不收钱,特别是一些城乡线路,针对这种情况,在以后车辆升级更新后都会改成无人售票公交车吗,驾驶员都会是公交集团自己招聘的吗?请给出答复。
答复意见:
一、我市公交改革从2012年12月开始,改革之前,公交线路、车辆全部为民营体制。根据市政府相关政策,按照渐进式改革原则,对公交线路、车辆实施了资源整合。目前,共开通了101、102、103、105、106五条大型节能环保线路,201、202两条公司化运营线路,除这7条线路外,其余公交线路仍为民营。 二、根据调查,网友所称的城乡线路中,一些司机看到熟人后会不收钱的现象的确存在。由于城乡线路车辆全部为民营挂靠性质,单车核算,公交集团对此没有进行硬性规定。 三、根据我市渐进式公交改革原则,将逐步建立起公营为主、民营为辅的公交发展格局。与城市公交相比,城乡线路班车有其独有的特点,如实行分段收费、停靠站点不固定等,实行无人售票难度较大。 四、根据其他地市交通客运行业通行做法,城乡客运班车大部分采用有人售票制,这样不仅能够减轻司机工作压力,也能让乘客乘车更加方便。 五、市交通客运部门将按照市政府公交改革精神,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我市客运市场实际及人民群众乘车需求,加大对城市、城乡线路营运服务管理工作,为沿线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乘车服务。 欢迎网友继续监督,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网民留言】
您好:我们2014年在滑县辛安面业,施工粮仓和油罐基础后18名工人工资30万元被拖欠到现在。2015年6-7月份求助过新区政府和劳动稽查大队,至今未解决,希望政府援助。现有2014元月-2015元月份各工人工资表。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上的留言收悉。我们已责成县人社局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滑县辛安面业有限公司法人为周现军,该公司2014年将增建的一个粮仓,以日工资结算的方式由郭保中等18人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为18人支付了54845元工资,至工程完工共拖欠293201元。由于厂方与18名工人未签订劳动合同,且双方口头约定为日工资计算,没活时双方就不产生任何费用,因此双方应为劳务关系,根据《劳动法》第一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劳务关系不在劳动监察执法范围。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调查的情况多次进行了协调,厂方承诺在2月底支付一部分劳务费,剩余劳务费尽快想办法筹措支付。同时,劳动监察大队已告知工人代表应进行劳动仲裁或者法律诉讼。投诉人有相关问题可以到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咨询,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372—8127110。
【网民留言】
郭书记,您好!我们是南阳龙都花园的买房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按揭买的房。按揭本来就是要解决我们这些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谁知道又遭到开发商的盘剥。开发商通知我们这些按揭买房的人,要缴纳按揭保证金。我们了解了一下,按揭保证金是开发商向银行提供的担保,属于开发商应缴纳的费用。但现在开发商要转嫁到我们这些按揭买房人。我们没有办法,只能向您请助了,关系几百人的民生,请您在工作之余过问一下这个事。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家乡工作的关心和对我们的信任,您于2016年2月3日在人民网给省领导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的问题,南阳市委高度重视,已责成房管局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具体情况向您反馈如下: 建议你首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我们也将督促开发商积极与你进行沟通,再次确定交房时间和双方均认可的补偿数额;其次,如果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欢迎您继续关注南阳市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