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探路:灾后重建的“国家实验”

作者:张守帅 张彧希 王飞 来源:四川日报
2016-04-25 14:2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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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高效运转的体制机制

四川担责重建主体,发挥出靠近一线指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敢于创新,创新了一整套高效运转的灾后重建体制机制

2014年春节,宝兴县陇东镇星火村飞水沟组67岁的王朝富搬进新房,两室一厅装饰一新。像他一样,芦山灾区625户“三孤”人员、五保户等特困群众,率先搬进由政府“兜底”建设的保障房。

震后不到一年就搬进新居,这样的速度令王朝富等特困群众激动不已。

“希望房子建得快一点,还要更安全”——这是灾区群众共同的愿望。实现他们的愿望,需要重建工作的推进更加及时高效。这也是中央在四川探索“地方负责制”的初衷之一:专项规划和重建项目交由地方制定和审批,减少流程环节,促重建提速;发挥地方靠近一线指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提速进度。

四川省委省政府将灾后恢复重建作为全省的重要工作、作为重灾区的首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震后1个月,四川成立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王东明任主任,下设重建办和规划实施、城乡规划重建、产业重建、扶贫济困、生态环境、社会管理服务、监督检查7个工作组。

震后3个月,四川制定出台11个专项规划,从城乡住房建设、城镇体系建设、农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产业重建、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修复、防灾减灾、土地利用、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为恢复重建绘制出详细“蓝图”。

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推进芦山地震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的决定》,明确“三年基本完成、五年整体跨越、七年同步小康”的重建目标,推进灾区科学重建、跨越发展,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家园。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务院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指导协调小组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包括20多个国家部委。“除制定总规开过两次会,重建期间基本没开过全体会。”田锦尘解读这一现象认为,芦山重建中没有出现地方遇到具体问题而向上请求解决的情况,这说明“四川负总责、地方为主体”的重建模式极大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为确保指挥顺畅、运转有序、落实到位,四川着力构建架构合理、统一高效的组织指挥体系,不但省、市、县(区)、乡(镇)四级均成立了灾后恢复重建委员会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省委还及时从汶川特大地震地区选派一批有重建经验的领导干部充实到雅安市、县的领导班子。

责任明晰的工作推进体系由此渐趋明朗:省上统一部署重建任务,市县乡抓好落实,规划落到项目、政策落到基层、责任落到人头。同时,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将99%以上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下放到灾区市、县,对保留在省上的少数审批事项特事特办。

在极重灾区芦山县,三年来,该县财政共到位中央和省包干资金90亿元,芦山统筹资金,分解细化实施项目,强力攻坚农房重建、城房重建等重点难点任务。截至4月10日,芦山县纳入总体规划的380个项目,除7个国外贷款项目外,已完工项目359个,完工率96.25%。

建设专业人才不足、管理经验少,也是重建之初制约进度和质量的一大难题。经省重建委批准,灾区重要区域和重点民生项目,推行规划设计总负责、建设施工总承包、项目建设总管理新机制。

指定四川省建筑设计院等3家甲级设计企业担任规划设计总负责单位,调集四川华西等3家省内综合实力最强的施工企业担任建设施工总承包单位,引进成都衡泰等3家专业化工程咨询企业担任项目建设总管理单位——这一创新,使地方党委政府从日常建设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考虑灾区未来发展的大事。

芦山县住建局副局长谢兵掌握的数据显示,作为项目管理方的成都衡泰,重建期间开展质量和安全监管督查2762次,发现问题2124个,签发质量、安全督查记录406份。

除组织指挥体系、工作推进体系外,省重建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四川还重点探索了法规政策体系、对口援建体系、力量统筹体系、监督监管体系、项目运营体系、考核督查体系,上述八大体系形成和健全了落实“地方负责制”的体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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