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委要求解决准生证办理难 分析称不可乐观

来源:CCTV-新闻
2012-12-09 09:02:56
分享

记者:您好 我想问一下咨询一下,我听朋友说流动人口现在也可以在本地办生育服务证

工作人员:不行,咱北京不行。

解说:周五,记者来到北京某街道办事处以外地户籍身份,咨询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问题。尽管四天前,国家计生委就发出通知,强调流动人口可以在居住当地办理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但记者得到的答案依然是“不行”。

工作人员:你看我这不接到通知吗,第一胎服务“登记

解说:仔细阅读国家计生委发布的通知,写的是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括号“登记”。到底能不能办证,还仅仅只是登记?

工作人员:但您两方都不是(北京户籍),说白了没什么意义,它上不了这户口,您办这个没用。而且不会给您办的。你要是做登记的话,我也是需要首先您得回您老家开一个婚育证明,他也得回他老家开一个婚育证明去,

记者:登记什么意思啊

工作人员:没用,没跟您说嘛

记者:那还登它干什么

工作人员:就有这服务说白了就是,您知道嘛

解说:看来不回老家折腾一趟,既办不了准生证,连登记也不行。而在通知里接下来的还有一句话“实行首接责任制”,这又是什么意思?

国家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赵延配:第一个接受申请的人,不管是户籍地也好还是现居地也好,应该给人家办理,而不能有推诿或者其他的行为。

解说:因为看到“首接责任制”,所有户籍不在居住地的人都欢欣鼓舞,以为这样就可以在居住当地办理生育服务证了,但显然并没有大家期许的这样美好。没有老家户籍地的证明,人家根本不接受申请。既然如此,那么通知里所说的,对于信息核实困难的,可以当事人承诺为依据,这项被大家广为称赞的创新政策又能够真正实施下去吗?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它也有一些新的举措,但是这些东西怎么样去落实到具体的省区、地区我认为还有很多需要在细节上、在制度设计上,在规定上能够更贴近老百姓的需要,光靠一个通知可能还不能完全解决所有的问题。

解说:据陆杰华教授讲,十几年来,流动人口越来越多,人户分离问题非常严重,而属地化管理与旧有的户籍制度又不兼容,流动人员的信息在居住地无从查询,所以想要办证必然要遭遇重重障碍甚至是陷入欲哭无泪的“死循环”。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我们强调了很多年,建立全线流通的信息,特别是跨地区范围内,如果信息比较准确,动态能够更新的话,这个都不是大的问题,

解说:这是2011年2月15日国家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出要加快人口信息化建设步伐,初步建立国家级全员人口数据库,并加强与相关部门人口信息交换和共享。在计划生育工作已经实施三十多年后,我们在国家计生委的文件终于看到,要着手建立人口数据库了。

计生委政策司司长赵延配:我们从现有的人口计生系统的全员人口数据库来说,应该说绝大部分的流动人口可以通过人口计生系统自己的人口管理系统可以查到他的相关信息,也是比较准确的。

解说:信息库有了,但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由于异地生活的特殊性,所以对于流动人口的婚育等生活变化信息很难做到及时更新。而且这样的全员人口数据库在实际操作中,很多地方无法联网、无从查询。

腾讯网评论频道主编刘彦伟:现在这样一个时代,我们这边一些编辑他就在四川工作,他不一定非得在北京,为什么我们就可以联网?但是一个政府部门这个网就这么难以连起来呢?我觉得毫无道理。

解说:半个月前,人民日报在时评“准生证不该折腾人”中就提到,“随着社会流动趋势的加强,2亿多流动人口的庞大规模、从“单位人”到“社会人”的身份转变,已经给人口计生管理带来了新情况、新难题。”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陆杰华:我们觉得未来的准生证也好,落户也好,怎么样从一个户籍向一个流动人口和常住人口这样一个思路来变化,这是第一个方面。第二怎么样管控型向服务型和惠民型的变化,计划生育简称计生,怎么样把计生和民生结合起来,提供更多民生的服务,这是我们需要思考的。

白岩松:变化来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本周的一纸通知,让人们看到改变的希望,但是,切切不可立即乐观,改变在现在还只是一纸条文,真正如何实施,效果怎样,是否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需谨慎观察。在计划生育大的国策还未改变的今天,一纸简化办证的条文,还只是一点小小的变通。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