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2012年公开选拔宣传系统局级领导干部工作公告

来源:千龙网
2012-12-03 10: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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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测评

1、笔试环节。主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的有关精神,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一般情况下,笔试成绩于笔试后10个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网上统一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每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6:1。资格复审人选按照公招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有效证件、证书,发表的专著和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等成果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照片底色为淡蓝渐变色)及电子版,到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同时要提交个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12份及电子版。

对于未参加、未通过复审或本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面试的,资格复审人选按该职位笔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3、面试环节。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素质能力与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同时组织心理健康与工作压力等测试,测试成绩作为参考,不计入考试测评综合成绩。

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一般情况下,在面试结束的10个工作日左右,在公招网公布面试成绩、考试测评综合成绩、组织考察等通知事项。

(四)组织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每个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3名的报考人员,分别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根据该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实行考察对象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由考察对象本人填写《北京市2012年公开选拔宣传系统局级领导干部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申报表》。

2、组织考察。根据选拔职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抽调人员分别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在统一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勤勉尽责、工作实绩和廉洁从业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并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需到其原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延伸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察预告、民主测评、考察谈话、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环节。

经考察,如某一职位考试测评综合成绩前3名无合适拟任人选,经研究确定后,该职位空缺。

3、公示。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察对象,需在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在现所在单位工作不满3年的,需在其原工作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进行公示。考察对象有关信息在北京组工网、公招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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