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作者:王冠中 来源:人民日报
2012-12-13 09: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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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努力做好军民融合式发展这篇大文章

党的十八大报告从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高度,科学阐明了新的历史条件下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建设重点。胡锦涛同志提出的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这一重要思想,深刻总结了我们党长期坚持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经验,把军民结合由主要集中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拓展到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各个领域,由行业、部门间协调提升到国家战略层次,对于实现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同步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当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深入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加快发展,既为军民融合式发展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走开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在更广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推进军民融合,逐步形成在重大基础设施、海洋、空天、信息等关键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建立健全军民融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军队人才培养体系、军队保障体系。对军队来说,就是要切实把军民融合式发展作为加快转变战斗力生成模式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军事需求主导作用,更加主动地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对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而言,就是要把军民融合式发展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坚持军民“一盘棋”思想,更加注重在经济建设中贯彻军事需求,把经济布局调整与国防布局完善结合起来,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加强军民融合式发展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这一要求抓住了当前影响军民融合式发展的主要矛盾和问题,是推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十二五”时期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善上下衔接、完善配套、操作性强的规划计划体系。必须进一步在国家层面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有利于集中统管的领导决策、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经费管理机制。必须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健全政府投入、税收激励、金融支持等政策制度,确保军民融合式发展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要加快建设现代化武装警察力量,提高执勤处突和反恐维稳能力。深入开展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完善国防动员体制机制,提高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建设质量。坚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军队要积极参加和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勇于承担经济社会发展中各项急难险重任务。地方各级党组织、政府和人民群众要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军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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