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新媒体
中国搜索
中国在线  >  专题  >  2014专题  >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  >  失信案例

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 重庆3男子获刑

移动用户编辑短信CD到106580009009,即可免费订阅30天中国日报双语手机报。

重庆男子杜某等3人利用自己从事房地产行业工作之便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予以出售。一审法院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3名被告缓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日前,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2014年3月至8月,杜某在重庆一家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上班,并被派驻到某地产项目销售中心担任销售主管。期间,杜某在工作中获取了相关楼盘商业来访客户、民营企业及个体户、酒水代理批发商等公民个人信息4000余组。

受雇于另一家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的张某在担任某地产销售中心销售经理期间获取了商业来访客户信息570组。2014年9月,因与所在公司解除雇佣关系,张某怀恨在心,决定将上述570组公民个人信息连同之前自己已有的390余组公民个人信息一并出售给他人。

2014年9月底,张某联系了被告人祝某,谈好价格后,张某通过QQ将960余组公民个人信息传送给祝某。随后,祝某又联系了杜某,将上述960余组公民个人信息转售给杜某。

为谋取非法利益,杜某打算将购买的和自己已有的共计5000余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向某。交易过程中,杜某被公安抓获。之后,张某、祝某也相继到案。之后,3人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杜某作为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杜某以购买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960余组,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应对其数罪并罚。而被告人张某和祝某的行为则分别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终一审法院判处杜某拘役七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张某、祝某均被判处缓刑,并分别处2-3万元罚金。

一审宣判后,杜某不服,向重庆一中院提起上诉。

重庆一中院审理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于日前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官提醒

本案案发于《刑法修正案(九)》生效前,按照从旧兼从轻原则,应适用修正前的《刑法》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规定,物业公司、房产中介、保险、快递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非法提供给他人的,也可构成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因此,杜某等3人行为已构成非法获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

法官特别提醒,今年通过并于11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力度,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主体从特殊主体扩大为一般主体,因此,任何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或单位均可成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主体。而像杜某这样特定行业的工作人员,如果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则应从重处罚。

分享到6.79K
编辑: 宁波标签:
众怒 入侵
注册制推进:国务院通过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草案 美联储加息在即?投资者加码押注
“海外豆瓣”IMDb评选年度十佳电影 你看过几部? 会在火星种土豆的学霸并不多 理工宅男仍然槽点满满
争做好命女 心理学家教你学撒娇 超模性感演绎奢华珠宝大片

新闻排行

24小时热评排行

    “鲁冰花”关爱留守儿童公益计划在京正式启动

    详细>>

    圆梦北京之《90后的青春》

    详细>>

    圆梦北京之《梦想成画》

    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