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警方查处涉枪涉爆案494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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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河北频道石家庄7月24日电 24日,本网从河北省公安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6月24日以来,河北全省公安机关组织开展收缴整治枪爆物品集中行动,截止目前,全省共查处涉枪涉爆案件494起,其中根据群众举报查处的案件数量占35%,共打击处理人员401人,刑事拘留161人,收缴气枪2305支、猎枪460支、火药枪370支,子弹88403发。衡水、石家庄、保定、唐山等地也相继破获多起网络贩枪大案。
据河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士良介绍,6月24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依法严厉打击涉枪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通告》明确表示,凡2015年7月31日前投案自首或者主动交出非法枪爆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拒不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将依法收缴并从严惩处。
据悉,活动开展一个月来,河北省公安厅和各市公安局先后发布了《群众举报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奖励标准》,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涉枪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积极规劝在逃涉枪涉爆案件犯罪人员投案自首。截止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向查证属实的举报群众发放奖金64.34万元。
其中,7月19日,抚宁县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抚宁县某村村民陶某家果树地里私藏枪支,接报后,抚宁县局立即组织警力对涉案场所进行检查,结果在陶某家果树地的一间小房内收缴自制火药枪2支。经讯问,陶某承认2支火药枪系哥哥陶某某所有,公安机关随后将陶某某查获。目前,陶某某因涉嫌非法储存枪支被依法刑事拘留。根据《奖励标准》中“非法持有、私藏猎枪、射击运动枪、自制火药枪的,经查证属实,1支奖励1万元,2支奖励2万元,3支以上的奖励5万元”的标准,公安机关对举报人兑现奖励20000元。
此外,河北省公安厅提醒:“现在距离最后的从宽处置期限,还有一周时间,我们提醒和奉劝那些非法持有和私藏枪支弹药等危爆物品的人,尽快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那些涉枪、涉爆在逃人员,赶快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河北警方将加大查处力度,同时也欢迎群众主动上交枪支或者举报案件线索,对于举报者将会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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