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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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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实现干部驻寺常态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一系列惠寺惠僧的政策得到落实,广大僧尼的学习、修行、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当前,西藏宗教领域大局稳定,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满足,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9月10日上午,西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在拉萨举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务会成员、西藏自治区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白次仁向媒体介绍了西藏自治区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取得的成效。

一、西藏宗教领域概况

众所周知,解放前西藏地区基本全民信教,以藏传佛教为主的宗教势力通过“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体制控制着整个西藏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各个方面。民主改革后,封建农奴制根本废除,广大农奴翻身成为社会的主人。但是,由于藏传佛教已在西藏流传了近1400年,其影响已经广泛、深刻地渗透到普通大众的风俗习惯、思维方式等方方面面,从一定意义上讲,藏传佛教对西藏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影响虽然一直在减弱,但依然在特定的时间和事件中产生重大影响。

目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处,寺庙僧尼4.6万多人。西藏自治区和7个地市均设有佛教协会,中国佛协西藏分会办有西藏佛学院、藏文印经院和藏文会刊《西藏佛教》。僧尼学经、辩经、晋升学位、受戒、灌顶、修行等传统宗教活动正常进行。活佛转世作为藏传佛教特有的传承方式,已有6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宗教仪轨和历史定制得到认定。除藏传佛教外,西藏还有少数群众信仰伊斯兰教和天主教。我区各种宗教活动正常进行,信教群众的宗教需求得到满足,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尊重和保护。

二、近年来西藏宗教工作基本情况

2011年以来,自治区党委、政府站在推进西藏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高度,从维护正常宗教秩序、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出发,结合西藏宗教工作实际,做出了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重大决定。近3年来,我们坚持把寺庙作为基本的社会细胞和社会单元,把广大僧尼作为亲人和朋友、普通公民和基本群众,把僧尼工作作为群众工作的一部分,以“六建”为核心实现了干部驻寺常态化,以落实“六个一”、“九有”、“一覆盖”、“一创建”、“一教育”、“一服务”、“一培训”、“一联系”、“一工程”等一系列惠寺惠僧政策举措为重点,使寺庙僧尼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受到了广大僧尼和社会各界的拥护和欢迎,为实现我区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开创了西藏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一)以干部驻寺常态化为主要内容,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一是实施寺庙“六建”,在全区1787座寺庙落实了“六建”(建管理机构、建党组织、建领导班子、建干部队伍、建工作职能、建长效机制),派驻干部6575名,实现寺庙管委会(片区管委会、专职特派员)全覆盖和干部驻寺常态化。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成立区地县三级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多次召开全区寺庙管理工作现场会、专题会,分析情况,研究问题,加大指导力度。二是深入开展“六个一”活动,即每个寺管会的驻寺干部,在僧尼中交一个到几个朋友,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和思想动态;开展一次家访,深入了解僧尼家庭的实际情况;办一件实事,为每个僧尼家庭解决一个实际困难和问题;建一套档案,详细记录僧尼的个人信息和家庭状况;畅通一条渠道,通过电话、通信、家访等形式,建立起驻寺干部同僧尼家庭联系的稳定渠道;形成一套寺庙管理委员会、驻寺干部、僧尼、僧尼家庭协调联动构建和谐寺庙的有效机制。活动开展以来,全区驻寺干部人均走访慰问僧人及僧人家庭10次以上,慰问款物近3000多万元,解决了一大批僧尼及其家人需要解决的困难。三是大力推进寺庙“九有”工程,自治区财政划拨6亿余元专项经费,已实现了四位领袖像、国旗、报纸、文化书屋和广播电影电视在寺庙全覆盖,1735座寺庙通了路,1730座寺庙通了电,1662座寺庙通了水,1736座寺庙实现了通讯覆盖,有效解决了寺庙僧尼最渴望、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极大改善了寺庙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条件。个别财力比较好的地市和县市区还根据寺庙实际在“九有”的基础上增加了寺庙温室、澡堂、垃圾池、食堂等项目。四是全面落实“一覆盖”政策,把全区寺庙在编僧尼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区财政每年补贴2600多万元,实现在编僧尼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全覆盖,每年免费为僧尼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针对全区在编僧尼中60岁以上占10%、40到59岁间占60%的年龄结构和老年僧尼养老难的实际,决定在全区45座百人以上寺庙统一修建养老院,已纳入自治区“十二五”规划中期调整项目,抓紧推进实施。五是广泛开展“一创建”活动,2011年以来区地县三级开展和谐模范寺庙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对模范寺庙和先进僧尼进行了大张旗鼓地表彰,让他们政治上有荣誉、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激励。目前,区地县三级已评选表彰和谐模范寺庙4260座(次)、爱国守法先进僧尼17.1万余人(次),发放奖金3.3亿多元,有力地把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团结到了爱国爱教旗帜下,充分调动了他们爱国守法的积极性。六是深入开展“一教育”活动。在全区寺庙僧尼中广泛开展了以弘扬历代高僧大德“爱国爱教、遵规守法、弃恶扬善、崇尚和谐、祈求和平”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高僧活佛巡回宣讲3091场(次),邀请班禅额尔德尼·确吉杰布与全区57名各教派高僧活佛召开了藏传佛教教规教义阐释座谈会,取得了良好效果。七是稳步推进“一服务”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了“爱国爱教宣传服务下乡”活动,形成长效机制,多次组织区内高僧活佛组成讲经团,分赴各地区偏远寺庙和乡村开展爱国爱教宣传服务活动,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僧尼和信教群众阐释佛教经典、教规教义,为信教群众摸顶赐福,受到了寺庙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广泛欢迎和一致好评。我们力争2018年底前将我区边远寺庙僧尼服务一遍。八是有序开展“一培训”,为加强边境、偏远地区寺庙僧尼培养培训工作,今年我们制定出台了全区边境、偏远寺庙僧尼集中培训工作规划,计划用2年6个月时间对全区边境、偏远寺庙、拉康中2000名中青年僧尼进行集中培养培训。目前已经按规划举办了4期培训班,共培养培训400名边境偏远寺庙僧尼。自治区还开办了“藏传佛教文化大讲堂”栏目,为僧尼编写了实用的学汉语系列教材,提高寺庙僧尼宗教和文化素养。九是落实“一联系”,建立省级领导干部联系全区158座重点寺庙制度,地县相应建立县级以上干部联系寺庙制度,各级领导干部经常深入联系点督查指导工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十是稳步实施“一工程”,力争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培养100名爱国爱教的藏传佛教各教派活佛、高僧大德,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藏传佛教高层代表人士队伍,成为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骨干力量。自治区历来鼓励和支持僧人提高宗教学识素养,目前已有74名学经僧人获得了格西拉让巴学位,31名僧人获得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拓然巴”高级宗教学衔。自治区经常组织宗教界人士以政协委员参观视察、僧尼培训班等形式到祖国内地参观学习,开阔眼界,增进了解。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一是加强宗教事务配套法规建设,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教职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民俗类宗教活动人员管理办法》、《修行人员管理办法》等,加快制订《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事务条例》,为建立藏传佛教事务长效管理机制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制定出台《藏传佛教寺庙定员僧尼吸收补充办法(暂行)》,全区每年吸收补充在编僧尼1000名。三是加大寺庙文物保护力度,每年落实寺庙危房修缮资金1000万元;将全区寺庙僧舍纳入新农村建设的保障房计划,并解决在编僧尼每人维修僧舍补助5000元。四是重点加强和规范活佛转世管理教育培养,成立了自治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全区《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的指导意见》及实施办法,坚决遏制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插手操作,牢牢掌握活佛转世工作的主动权、领导权、控制权。五是制定出台《办好西藏佛学院分院的意见》《西藏佛学院学衔授予办法(试行)》,依托和谐模范寺庙,在有条件的寺庙成立了佛学院分院,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统一经师、统一教材、统一招生、统一考试,将寺庙僧尼学经逐步纳入正规渠道。六是坚决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制定出台《关于做好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工作的意见》,配合教育部门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七是加强伊斯兰教、天主教事务管理,对全区20名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进行资格认定考试并颁发证书。

(三)突出政治表现,注重宗教界代表人士选拔使用。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使用工作,按照政治安排上体现进步性与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将一批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各级人大、政协、佛协、青联等组织中适当进行了政治安排,促使他们发挥作用。目前,12名宗教界人士当选为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115名宗教界人士当选为十届自治区政协委员。此外,进一步加强佛协西藏分会力量,十届佛协正副会长由原来的14名增加到21名,常务理事由原来的69名增加到83名,理事由原来的224名增加到303名。

三、宗教工作取得的成效

通过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我区宗教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僧尼的爱国爱教热情。通过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寺庙管理长效机制,实现了寺庙事务的依法管理、民主管理和社会管理相统一,有效抵制了十四世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活动,进一步维护了藏传佛教正常秩序,积极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特别是一系列惠寺惠僧新举措的实施,让广大僧尼老有所养、病有所医、难有所解,爱国爱教、遵规守法的积极性全面提升。许多寺庙僧尼纷纷表示,“六个一”“九有”为他们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极大改善了寺庙的公共服务,他们决心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以十世班禅、帕巴拉·格列朗杰等藏传佛教历代高僧大德为榜样,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好藏传佛教正常秩序,以实际行动为构建和谐平安寺庙,为西藏发展稳定作出积极努力。2013年,西藏部分宗教界代表人士还自发联名给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写信,感谢中央和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好政策、好措施。

(二)进一步奠定了寺庙和谐稳定的基础。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一系列举措出台后,我区寺庙管理工作在领导体制机制上,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上贯彻力度明显加大,地县乡村四级寺庙管理责任得以进一步明确,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宗教工作格局。工作体制机制上,通过“六建”把社会管理延伸到寺庙、延伸到僧尼的日常教育管理服务领域,吸收爱国爱教的僧尼代表参加寺管会,强化对寺庙事务特别是人、财、物的管理,使寺庙管理更加民主、透明,藏传佛教的正常秩序得到进一步维护。

(三)确保了宗教领域大局稳定。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等一系列决策部署抓住了西藏长治久安的根本,深得人心,把绝大多数爱国爱教僧尼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使他们在维护和谐稳定上与党和政府保持一致,自觉与达赖集团划清界限,自觉抵制达赖集团的渗透破坏活动,特别是抵制达赖集团在周边藏区连续策划制造僧人自焚和聚众骚乱事件的蔓延影响。目前为止,全区僧尼中无一自焚或参与暴力事件,无一非法出境参加十四世达赖集团“法会”。绝大多数僧尼积极配合寺庙管委会和驻寺干部,踊跃参与创建、评比、宣讲等一系列活动。全区寺庙不仅在重要时段、重要节点保持了和谐稳定,而且持续稳定、全面稳定、全年稳定,为全区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记者 达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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