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详细>>
广大网民对少数人利用这一应用发布涉恐、涉暴、涉黄等违法信息,肆意传播诽谤和谣言信息深恶痛绝。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规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使之成为真正让广大网民能够充分理性发表意见、观点、建议和即时交流信息的平台。 详细>>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出台《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以十条规定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被网民简称为“微信十条”。 详细>>
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有关业内人士就《规定》出台后是否能有效规范即时通信工具乱象、实名制是否会侵犯个人信息和隐私、是否将影响个人意见的自由表达等三大社会关切进行了分析。
虽然,舆论将此《规定》称为“微信十条”,但事实上,它并非仅仅针对微信,而是对包括微信、QQ、来往、易信、百度Hi、陌陌、飞信等所有热门即时通信类应用在内。至少有六条干货。
《规定》共十条,其中明确提出,即时通信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各项制度,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规范以微信为代表的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其中,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非新闻单位、新闻网站,其他公众账号未经批准不得发布、转载时政类新闻。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微信十条”让即时通信进入“方圆时代”。这些年,我们的微信发展迅速,给广大公众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但是,也给谣言制造者,虚假新闻制造者创造了广阔平台。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近日制定《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对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促进互联网行业健康发展。不论是即时通信工具服务的提供者,还是使用者,都应该对“微信十条”积极响应,共建互联网发展的良好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和自身安全。
《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发布了。必须强调,国家对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的管理,是国家互联网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言之,人们需要注意到,即时通信工具的开放性已经使之日益成为大国网络博弈的主战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