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技术机构更名及提升检测能力

来源:中国日报内蒙古记者站
2012-12-21 21: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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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及增加检测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蒙古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新增以下职能:开展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能源计量技术研究、能源计量评价与技术服务;能源计量数据管理与应用;为节能减排提供计量技术保障;完成计量行政部门委托的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工作;开展标准物质研制,计量检定、校准方法的研究等工作;承担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企业和事业单位委托的天然气流量仪表的检定、校准和测试工作。自治区编办批准加挂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内蒙古)、国家非自动衡器型式评价实验室(内蒙古)和国家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内蒙古分站牌子。

二、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新增加以下职能:承办国家、自治区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任务;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报材料的复核与现场检查等工作。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加挂内蒙古自治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评审中心牌子。

三、内蒙古自治区纤维检验局:新增加以下职能,统一组织实施全区纤维及纤维品质量行政执法工作;制定纤维检验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盟市纤检机构建设工作;管理和组织实施自治区纤维及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验、公证检验、复验仲裁;承担国家毛绒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作,向社会提供技术服务;承担纤维国家标准、自治区地方标准和有关技术规范的实施及监督工作;制造、更新和保存毛绒纤维的标准样品。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加挂“内蒙古自治区纤维纺织品质量稽查局”牌子。

四、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新增加以下职能,承担制修订标准项目和标准化制定研究工作;承担全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工作并负责制定组织机构代码工作方针与规划;统一管理全区的赋码、颁证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机构代码的推广应用和技术开发工作;统一组织、建立、维护全区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系统;承担全区质量技术监督舆情监测、分析和预判。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加挂“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信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牌子。

五、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院:新增加以下职能: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安全质量检验工作;承担企业申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鉴定评审工作;承担压力容器设计及锅炉产品设计文件鉴定和锅炉产品设计节能审查;承担气瓶的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工作;承担锅炉水(介)质检验工作;承担锅炉、热交换器能效测试评价及鉴定工作;承担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研究与应用推广、企业能源审计工作。

六、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检验院:新增加以下职能:承担机电类特种设备制作监督检验;承担燃油加油机防爆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承担职业卫生检验工作。

七、内蒙古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建材产品质量检验院:新增加以下职能:承担建材产品质量检验;承担对实施证书管理的建材产品进行质量检验;承担对重要建材新产品投产和科技成果的鉴定检验、司法鉴定检验以及水泥、防水卷材、混凝土输水管等建材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对水泥专用仪器进行检测;为建材生产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对建材产品检验用的标准物质进行检测。

八、内蒙古自治区室友化学工业检验测试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室友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新增加以下职能:承担全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区石油化工建筑工地工程材料检验;为石油化工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组建化验室、培训化验人员;开展产品检测技术及标准制定研究等。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加挂内蒙古国家天然气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牌子、内蒙古自治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牌子。

九、内蒙古自治区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所更名为内蒙古自治区电子信息产品质量检验院:新增加以下职能:承担电子产品检验、技术争议冲裁检验、新产品鉴定;提供电子信息服务;依法承担电子信息及电器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承担安防工程及产品的质量检验、智能建筑工程的监督、检验、验收;承担软件评测机信息安全评测、涉密信息系统检测及软件评测,提供电子信息机技术服务等工作。经自治区编办批准加挂内蒙古自治区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牌子。(记者 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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