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来源:人民日报
2012-12-05 09:4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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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一是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行使国家权力,共同建设,共同享有,共同发展,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二是要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以宪法为最高法律规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是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要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四是要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习近平最后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扎扎实实把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吴邦国在主持大会时指出,习近平同志发表了十分重要的讲话,对于我们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党和国家各项工作中去。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我国现行宪法是在1954年宪法的基础上,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建设社会主义的长期实践经验,经过全民讨论、全面修改,于1982年12月4日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的。

马凯、王刚、王兆国、李建国、范长龙、孟建柱、赵乐际、栗战书、郭金龙、杜青林、华建敏、陈至立、周铁农、司马义·铁力瓦尔地、陈昌智、严隽琪、桑国卫、王胜俊、曹建明、白立忱、黄孟复、张梅颖、李金华、郑万通、罗富和、陈宗兴,中央党政军群有关部门负责人和首都各界群众代表约3000人出席了纪念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德印分别在大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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