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作者:李楠 来源:央广网
2016-09-13 14: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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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太原9月13日消息(记者李楠)记者从山西省纪委监察厅了解到,近日,山西省纪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吕梁市教育局违规列支接待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吕梁市教育局先后将3笔共计5576元接待费在专项经费中列支。同年10月,该局为单位7名工作人员违规发放补助共计43612元。经吕梁市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4月28日研究,决定给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康二平党内警告处分;对原分管副局长刘全恩进行诫勉谈话;责令该单位整改并退缴违规发放补助钱款。

2.临汾市尧都区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董海波大操大办问题。2016年4月,董海波在操办其父亲丧事期间顶风违纪,亲自通知非亲属人员参加吊唁,并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36人礼金共计16800元,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在纪委调查期间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对抗组织调查。经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经区委常委会议2016年4月27日批准,决定给予董海波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区监察局局务会研究,并报经区政府会议2016年4月29日批准,决定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

3.长治市壶关县桥上乡畜牧兽医中心站原站长吕王斌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春节假日期间,吕王斌私自驾驶单位公务用车回乡过节并走亲访友。经壶关县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4月1日研究,决定给予吕王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县畜牧兽医中心对其予以免职。

4.太原市杏花岭区统战部原副部长王彩萍违规用公款购买食品等问题。2016年2月,王彩萍违规使用慰问党外人员和本单位离退休老干部结余经费662.1元购买食品等供单位和个人消费。经杏花岭区纪委常委会议2016年4月1日研究,决定给予王彩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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