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害人伤己 肇事逃逸难逃法网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9-01 09: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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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余饭后喝点小酒,本是愉悦身心的快事,但是“酒”碰到了“车”就会成为追悔莫及的悲事。万宁铁路警方于8月29日抓获的在逃犯朱某用自己的亲身经历给我们诠释了道理。

今年3月份的一个晚上,朱某与朋友吃晚饭时喝了5、6瓶啤酒,散场时自觉清醒的朱某执意要自己开车回家,在驾车行驶至万城镇集庄村委会路口时与迎面开来的汽车发生碰撞,导致对方车辆严重受损,朱某自身也被撞成了重伤。报警后,交警大队立即赶赴现场,疏导交通,勘验现场,经检测,朱某血液乙醇酒精含量为145.48mg/dl,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因朱某受了重伤,办案民警将其送往医院治疗,不料朱某却在住院期间趁机潜逃。

在这起事故中,原本受伤害最大的朱某应该得到对方的补偿,就是因为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自己在该起事故中担负全部责任,不仅要赔偿对方的车辆维修费,还要承担自己高昂的住院医疗费,最后还要接受法律上的惩罚,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心存侥幸之心不可有,怀揣节制之心不可无,酒后驾驶机动车害人害己,珍爱生命。做到了,你就是对家人的爱护、对他人的帮助、对社会的贡献。

(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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