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儿基会秘书长朱锡生:《慈善法》将激发NGO慈善组织的活力

作者:蒋巧玲 来源:新华网
2016-08-31 13: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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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8月31日电(蒋巧玲)“NGO慈善组织是儿童慈善事业的重要力量,《慈善法》实施后,它们的活力将被进一步激发。”近日,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秘书长朱锡生到福建参加青少年安全自护嘉年华时,就《慈善法》实施的意义接受新华网记者专访。

9月1日,中国首部《慈善法》即将实施,“这是慈善事业的利好消息,特别是对民间慈善组织来说,他们将会迎来发展的机遇期。”朱锡生指出,在儿童慈善事业中,政府的社会福利是主体,公益组织、社会组织是补充和延伸,但随着慈善事业的发展,民间慈善组织已然成为各方面慈善事业的重要力量。“《慈善法》实施后,准入门槛明确,民间慈善组织的数量也会越来越多,他们将承担更多的社会工作。”

不仅如此,朱锡生还指出,《慈善法》进一步放开公募资格后,民间慈善组织有机会获得公募权,它们的活力将因此被激发出来。“我接触了很多民间公益组织,它们非常专业也非常敬业,公募资格放开后,它们的运作机制更加灵活,会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此外,朱锡生呼吁,随着《慈善法》的实施,日益壮大的慈善组织应更深入、更多方面地关注儿童慈善事业。如,因教育资源不平等导致的儿童辍学、因撤乡设镇导致的上学难、因城镇化导致的留守儿童问题等等。

“除了常规的扶贫和助学,儿童成长还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除了政府方面的努力,也需要更多的慈善组织参与到这类慈善事业中来,保护儿童的健康成长。”朱锡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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