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从广西检验检疫局获知,在钦州保税港区,检验检疫、海关等部门联合于8月10日公开销毁两批不合格进口葡萄酒,有效防止不合格进口酒进入国内市场销售,保护了消费者身体健康。
据介绍,这两批葡萄酒中一批来自摩尔多瓦,数量为450升、货值1194欧元;另一批来自西班牙,数量为614升、货值655欧元。口岸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查验时发现,这两批货物有涨塞漏酒、酒体浑浊现象,不符合GB15037-2006《葡萄酒》中对葡萄酒包装容器应清洁、封装严密的要求。检验检疫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这两批葡萄酒予以销毁处理。
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葡萄酒经长途运输,路上颠簸,海上及港口昼夜温差大,易造成热胀冷缩,这些因素都有可能导致葡萄酒的漏酒及胀塞。广西检验检疫局要求口岸检验检疫部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加强对进口葡萄酒的检验监管,以确保国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为买到品质合格的葡萄酒,建议在购买进口葡萄酒时,要向销售商索取并核实《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中国日报广西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