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污染防治百日专项执法行动取得实效——发现违法问题72个,立案处罚47件
《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已于3月1日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条例,加大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力度,改善水环境质量,自今年3月起,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水污染防治百日行动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涉水污染物排放企业,通过查手续、查运行、查排放、查园区,源头管控工业废水排放,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推动天津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本次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市、区两级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310人次,检查工业企业655家,工业园区29个,医疗机构58家,发现违法问题72个,立案处罚47件。违法问题主要涉及环保审批验收手续不健全、涉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排放生产废水超标等。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环保部门将严格开展后督察,督促企业落实整改到位,对后督察中仍存在问题的企业将依法从严查处。
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继续加大执法力度,联合各区政府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全部取缔“十小企业”,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同时,对企业水污染治理设施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岗位培训,提高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企业环保守法意识和应急能力,从根本上减少企业因日常管理不善造成的水污染事件。(中国日报天津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