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西藏自治区将施行《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来源:人民网
2016-08-22 16: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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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9月1日起西藏施行《专利收费减缴办法》

为了更好地支持专利事业发展,减轻企业和个人专利申请和维护负担,7月12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日前,记者从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了解到,该《办法》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新出台《办法》与之前有所不同。享受费用减缴期限从原办法的3年延长至6年,即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自取得授权起的6年内,均可享受减缴专利年费的优惠。这主要是为了减轻专利权人的后期维护费用,也是对专利申请工作的鼓励和支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局长李强向记者介绍:“更多的个人及小微企业能够积极进行专利申请,以此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办法》规定,凡是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收入低于4.2万元)的个人,或者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请求减缴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年费、复审费四项专利收费。在减缴标准方面,《办法》明确,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缴上述四项收费的85%。

统计数据显示,我区专利申请量总体呈现稳定上升趋势。2015年,全区共受理专利申请309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28件,PCT(国际专利)申请1件,发明专利占总申请量的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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