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五名党员因在扶贫领域腐败受到双开等处分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网
2016-08-22 15:50:02
分享

中共重庆市纪委22日通报了五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包括重庆巫溪县扶贫办原主任张光然、秀山县扶贫办原主任彭地进等人因骗取国家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等问题受到双开或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

五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是,重庆万州区普子乡原组织委员陈赓骗取高山生态搬迁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时任万州区后山镇经发办主任陈赓,利用负责该镇高山生态移民搬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冒名顶替的方式,假借该镇铁厂村村民罗某的名义在铁厂高山生态搬迁安置点购买高山避暑房屋,并骗取国家高山生态搬迁补助专项资金3万元。2016年6月,万州区纪委报经区委同意,给予陈赓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普子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职务,违纪款3万元全部上交财政。

重庆云阳县桑坪镇大树村综合服务专干杜贤美截留贫困户慰问金问题。2016年春节,杜贤美负责发放该村34户贫困户慰问金。截止2016年4月14日,杜贤美未落实镇政府关于在春节期间全部发放到位的要求,仅发放了23户0.69万元,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调查期间,杜贤美将剩余11户的0.33万元慰问金补发到位。2016年6月,云阳县桑坪镇党委给予杜贤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重庆巫溪县扶贫办原主任张光然在扶贫工程安排、扶贫资金拨付中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09年至2014年,张光然利用担任巫溪县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和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便利,在该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易地扶贫集中安置示范点基础建设、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等工程项目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阮某、何某等人财物共计144.15万元;在乡村旅游扶贫产业项目、特色产业示范工程中,单独或伙同他人虚报党参种植面积,骗取国家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7.31万元。2016年3月,巫溪县纪委报经县委同意,给予张光然开除党籍处分;县监察局报经县政府同意,给予张光然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重庆石柱县南宾街道黄鹤村党支部原书记蔡世华挪用危旧房改造资金等问题。2014年,蔡世华利用保管该村危旧房改造资金的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造假工程合同、虚开工程材料发票等形式,将100.8万元危旧房改造资金从该村村级账户转入自己的建行卡中,用于退还其此前挪用的该村高山搬迁居民安置点部分购房户的购房款和铁路渣场占地费等,至今未归还;利用负责该村高山易地居民点建设工作的职务便利,把该居民点工程拿给建筑老板郭某,并通过回扣提成、收取现金等方式,收受钱物15.5万元及价值7.8万元的东风皮卡车一辆。2016年5月,石柱县纪委给予蔡世华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重庆秀山县扶贫办原主任彭地进监管失职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秀山红星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在实施金银花GAP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深加工项目以及天门冬规范化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过程中,套取补助资金227.64万元,部分扶贫项目成果失实;2013年,重庆鲁渝立强食品有限公司以实施“秀山土鸡加工及市场营销项目”名义,套取特色效益农业补助资金134.68万元。彭地进时任该县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未正确履行职责,对扶贫项目监督检查不到位,对扶贫项目竣工验收把关不严,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先后多次向实施扶贫项目的企业收取“赞助费”,安排该办综合科设立账外资金,部分用于违规向单位职工发放奖金、津补贴。同时,彭地进还有其他严重违纪行为。2016年5月,秀山县纪委报经县委同意,给予彭地进开除党籍处分;秀山县监察局报经县政府同意,给予彭地进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该县扶贫办单位职工退缴全部违规领取的奖金、津补贴。

重庆市纪委强调,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严明扶贫领域纪律,抓紧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要定期梳理问题线索,开展多轮次、滚动式交办督办,对反映集中、影响恶劣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对发现的腐败问题严查快处。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常态化问责,坚持通报曝光制度,形成持续震慑,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纪律保障。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