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拍卖老赖房产,追回3000万元国有资产。昨日,集美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执行案件,最终老赖的房产首次网拍就顺利成交,卖出了4167万元的价格。
2015年9月,厦门一家实业公司因企业资金链断裂停产,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拖欠275名工人经济补偿金合计509万元。该案经劳动仲裁并生效后,工人们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法院查封公司财产。
集美法院受理后,立即启动劳资纠纷应急预案,当天迅速查封公司的机器设备、原材料,并冻结公司的银行账户和厂房、车辆产权。
这家公司负债累累,还欠下一家国有银行人民币2950万元的债务,因为公司丧失偿债能力,未按期偿还银行的借款利息。于是,银行很快也向集美法院提出实现担保物权申请,请求拍卖、变卖抵押物还债。
经审理,法院裁定依法处置抵押物,即拍卖该实业公司位于集美区的房产,拍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用于优先偿还银行债务及利息。随后,银行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这家实业公司抵押给银行的房产不仅决定着银行债权的实现,也关系到200多名工人的经济补偿金,还有60多名供应商的裁决权益。
为此,集美法院执行局决定加快评估拍卖进程,争取尽快完成资产变现程序。随后,法院将上述房产通过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公开拍卖。
为确保首次拍卖成交,一方面,集美法院借助银行的网络平台公告房产拍卖信息,并由银行联系辖区的有实力的企业;另一方面,法院也积极鼓励辖区企业参与司法拍卖。
最终,一家国企以4167万元成功竞得房产。拍卖后,法院向银行发放执行款本金2950万元和利息66万多元。这起执行案件,从完成评估,到拍卖、领款,总的执行程序只用了不到三个月的时间。
(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