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再次追尾致三人死亡 首辆被追尾司机因逃逸被判刑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8-12 13:5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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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在车辆规范行驶中被追尾,被追尾司机往往不负事故责任。可有位司机在高速路上行驶中,当自己车辆被追尾后,在查看时,被接踵而来的车辆再次追尾,并造成三人死亡,因其害怕自己酒驾想逃避处罚而选择逃逸,结果锒铛入狱。日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此起蹊跷的交通肇事案,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2015年8月1l日凌晨2时许,安徽人王某酒后驾驶一辆小型客车沿浦东S20东向西行驶时,车辆后侧被被害人李某驾驶的一辆重型厢式货车正面相撞。二人下车查看情况时,却均未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及设置警告标志。随后,被害人王某某驾驶一辆重型牵引式油罐车,搭载被害人沈某,同向行驶至此,因疏于观察,车辆正面与停放的重型厢式货车车尾相撞,厢式货车前冲,撞击被害人李某、被告人王某及右侧路边防护栏,造成被害人李某、王某某、沈某死亡,车辆等物损严重。

经法医学鉴定,被害人李某系道路交通事故致头、胸部损伤死亡,被害人王某某系道路交通事故致胸部损伤死亡,被害人沈某系道路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死亡。经物损评估,小型客车直接物损9862元,厢式货车直接物损12294元,油罐车直接物损89256元,防护栏直接物损3550元;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被告人王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李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被害人王某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被害人沈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案发后,王某拨打110报警,称发生交通事故,以自己需去医院治疗为由逃离现场。王某后至非法诊所采用注射、服用葡萄糖液等手段毁灭隐匿其酒驾的事实。

(中国日报上海记者站周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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