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峨山公安收枪记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8-09 16: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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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峨山公安收枪记
4.10专案查获的大量制枪工具和物件

云南峨山公安收枪记

峨山县是中国第一个彝族自治县,云南省第一个民族自治县,彝族占总人口的52%。这里地处山区,一些边远乡村的少数民族群众一直沿习着自古以来持枪狩猎的习俗,大量火药枪和各种自制枪支散落民间,给公安机关的缉枪治爆工作带来严峻挑战。多年来,峨山县委政府和公安机关一直把缉枪治爆工作列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程,通过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方位宣传发动和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在全县范围内大张旗鼓地掀起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高潮,全县涉枪涉爆积留问题清仓见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取得丰硕战果。

打击:黑窝点牵出系列制售枪案

2016年4月,峨山县公安局化念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走访调查时得到一条重要线索:化念镇他达莫组村民李某平非法持有枪支。4月10日,派出所组织民警到李某平家里依法检查,现场让民警大吃一惊:李某平家中的一个房间里赫然摆放着电焊机、切割机、射钉器、无缝钢管、枪托等大量制造枪支的物件和一支刚“完工”的锃亮亮的射钉枪。警方当日即对犯罪嫌疑人李某平执行刑事拘留,并对其展开审讯深挖。根据李某平的交待,办案民警在化念镇化念街上朱某祥、李某琼夫妇经营的五金店里查获铁砂、射钉弹、射钉器、无缝钢管等大量涉枪物件。

案件复杂,玉溪市、县两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4·10”涉枪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专案组以李某平所居住的他达莫小组和朱、李夫妇经营的五金店为突破口,并把视线幅射到整个化念镇辖区,扩展到周边乡镇,延伸到相邻县区,在案件侦破工作的同时大张旗鼓地开展缉枪治爆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顺势收缴一批流散在民间的枪支弹药。

通过50余民警两个多月的攻坚克难,“4.10”案件基本查清:早在2011年至2013年间,犯罪嫌疑人李某平和化念镇五金店的老板娘李某琼两人合伙共谋,由朱某祥和李某琼夫妇购买提供射钉器和无缝钢管,李某平提供枪托,由李某平在自己家里用电焊机、切割机、电刨等工具把射钉器、无缝钢管、枪托组合制成射钉枪,完工后交到朱、李夫妇的五金店,以每支500元或6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五金店支付给李某平每支射钉枪加工费100元。同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平还为其他19人非法制造枪支,所非法制造的射钉枪达30余支。五金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琼、朱某祥二人分别非法买卖射钉枪15支和2支,同时购买了用于非法制造射钉枪的射钉器30余个和无缝钢管30余米。为此,专案组民警先后八次赴昆明、通海、新平等地,查清了李某琼夫妇非法制造枪支的射钉器、射钉弹、铁砂等涉案造枪支物件的进货渠道。

截止7月15日,“4·10”涉枪专案共立刑事案件29起,其中涉嫌非法制造枪支案件1起,涉嫌非法买卖枪支案件2起,涉嫌非法持有枪支案件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涉“专案”收缴的钉枪达403支,射钉弹63盒(6300枚),铁砂154.76公斤,射钉器4个,无缝钢管3根。

云南峨山公安收枪记
宣传缉枪治爆

宣传:从一部小品到一堂“专题党课”

“祖祖辈辈是猎手,家中餐餐有野味”,这是峨山当地彝族群众长期以来打猎生活的真实写照,在一些深山边远村寨,几乎家家有支火药枪,许多人家视祖传的火药长枪为传家宝。如何让以打猎为生、以持枪为荣的彝族群众认识到枪支的危害,主动放弃祖辈相传的猎枪,是个极大的难题。峨山县公安局充分认识到缉枪治爆工作要取得实实在的成效,就要把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到千家万户,在全社会营造缉枪治爆的浓厚氛围。为此,峨山县公安局结合当地民族文化和生活习俗,不断创新缉枪治爆的宣传手段,在入村入户宣传上下功夫,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广泛动员各级各部门和广大群众参与缉枪治爆的全民行动,在全县范围内掀起声势浩大的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高潮。

早在2008年,峨山县公安局就与县文工团合作,创作排演了一部名叫《自食其果》的小品。小品反映一个彝族大爹想要保住一支祖传猎枪,与前来收缴枪支的社区民警无理取闹、左右周旋,最终被自己的猎枪击伤、悔恨不已的故事。小品自创作以来已经在峨山县各乡镇巡回上演50余场次,深受群众喜爱,群众在欢笑声中认识到枪支的危害,并纷纷主动上缴家中的枪支弹药。

创演小品仅只是峨山县公安局创新缉枪治爆宣传工作的一个尝试,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峨山县公安局鼓励各派出所多想办法,大胆创新。各乡镇派出所采取墙报、板报、广播、展版、走村串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缉枪治爆”专项行动的意义,积极鼓励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公安工作,提供涉枪涉爆线索,举报违法犯罪,并明确“主动交枪不处罚”的态度,让广大群众放下包袱、交枪有底气、交枪不害怕。岔河派出所在缉枪治爆宣传中改变以往向群众发宣传单、灌输法律法规的单一方式,而是把主动来上缴枪支的村民以及他们思想转变的感想制作成视频存在手机里,给农民朋友面对面播放宣传,同时把一些涉枪涉爆犯罪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当面讲解,使群众更直观的了解非法持有枪支的危害及后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从4月至6月,该派出所收缴射钉枪10支,火药枪4支,射钉弹21发。

为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峨山县“缉枪办”专门制定下发了《峨山县深化集中整治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方案》,利用峨山电视台和村居委会(村组)的广播在全县范围内播放公安部和省市县的有关《通告》。此外,还充分利用移动短信平台、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播发信息,全县受教育人数超过10万余人次。针对广大农村,峨山县公安局由局领导和派出所所长牵头,召集辖区内的村民小组长、党员群众召开“缉枪治爆”专题党课,并同各村民小组长签订《无枪支辖区责任书》,让党员带头、村民小组长积极发动,动员群众主动上缴枪支。峨山县缉枪治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马东坤先后两次深入峨山县塔甸镇大西村,给当地村组领导和党员群众讲党课,宣传党的“缉枪治爆”政策措施。化念镇罗里村委会羊毛冲组属哈尼族聚集村,长期有狩猎的习惯,经过大量宣传工作,组长张某某主动上交他于1994年购买的2支火药枪,并在广播中发动群众上交枪支,6月11日至16日,该村村民先后主动上交了34支各类枪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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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果。

整治:查源头盲区 固清仓成果

峨山县把缉枪治爆作为综治维稳的一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全县缉枪治爆工作机制和缉枪治爆奖励制度,今年以来,各项经费投入达20余万元,直接兑现奖励经费达2.1万元。“4·10”涉枪案件发生后,为彻底禁绝历史遗留的山区群众非法持有枪支狩猎和其它涉枪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县缉枪治爆领导小组”要求各职能部门迅速开展强有力的排查管控和收缴枪爆行动。

一是做到“全面排查、重点排查、突击排查”三不误。县公安局组织专门警力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加大对涉枪涉爆单位的排查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做到“三个不放过”,即“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隐患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违规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同时,积极会同邮政、公路运输等有关部门对寄递、物流企业实施突击排查,严防非法贩运枪爆物品。

二是强化重点地区查控工作。重点是加强对涉枪、涉爆、涉毒、涉赌人员以及扬言报复社会、有个人极端暴力倾向人员、军械枪迷、狩猎爱好者等人员的查控;同时加强对全县物流寄递、建材化工、五金、危爆毒化物品、烟花爆竹、玩具、射钉器(弹)等批发零售企业的管控,民警经常深入这些地方开展检查工作,登记备案。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峨山县公安局还破获1起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案件,查获了违法人员从石场转移用剩的复合肥硝磷酸铵共2632.38公斤,及时消除了涉爆安全隐患,并于4月29日依法对涉嫌非法使用危险物质涉案人员进行了法律制裁。

“4·10”涉枪专案的成功查处,成为峨山县深入开展缉枪治爆工作的一个突破口,找到了一条依靠党委政府、依靠各级各部门、依靠广大群众参与和公安机关发挥主力军作用,禁绝少数民族地区长期以来持枪狩猎陋习的有效途径。截止到2016年7月15日,峨山县公安局通过侦破“4.10”专案并广泛宣传动员和排查整治,三个月多月的专项行动,共收缴各类枪支539支(其中射钉枪403支,火药枪110支,气枪26支),收缴钢珠106枚、射钉弹7194枚、气枪弹59枚、运动长弹50枚、铁砂11239.5克、黑火药1320克、危险物质共2632.38公斤(复合肥硝磷酸铵),收缴过期炸药3756公斤,过期雷管8718枚、导爆火索50米。全县缉枪治爆工作取得阶段性战果,受到省、市公安机关的高度肯定。

(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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