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为官不为”亮剑 湖南省纪委通报5起典型问题

作者:张斌 来源:湖南日报
2016-08-03 1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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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8月2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曹海建)当前,改革发展的任务十分繁重。但在少数干部中存在着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担当意识弱化、“为官不为”的现象,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8月2日,湖南省纪委将各级纪委查处的5起“为官不为”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小圩国土资源所副所长盘正军工作失职问题。盘正军任小圩国土资源所副所长期间,分管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2015年,盘正军在办理李某宅基地审批过程中,按规定应在9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县国土资源局审批,盘正军10月29日才报送,导致审批超期一个多月;在办理贾某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因报批资料中的现场照片须由黑白照片更换为彩色照片,县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9月11日将报批资料退卷给小圩国土资源所,盘正军2015年10月29日才将更正后的报批资料再次报送,导致审批超期一年多。盘正军无故拖延,导致审批超期,构成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衡阳市公安局珠晖分局茶山坳派出所原教导员刘汉云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底,茶山坳镇居民曾某按要求将办理女儿“非转农”户口的有关申报材料报送至茶山坳派出所。刘汉云审查后,没有按工作程序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给珠晖公安分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复审,而是让曾某自行带申报材料送往珠晖公安分局,致使曾某先后9次前往茶山坳派出所及珠晖公安分局办理业务未果。2015年4月3日,曾某约衡阳电视台到茶山坳派出所进行暗访,刘汉云在接待时,斜坐在椅子上,翘着腿,叼着烟,态度冷漠,且发表了有损国家公务人员形象的言论。刘汉云身为派出所主要负责人,接待群众办事推诿、态度冷漠,举止不雅、言论不当,造成了不良影响,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和免职处理。

岳阳市湘阴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曾青山工作失职问题。2014年8月,岳阳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下发文件,要求湘阴县对全县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进行普查并报送有关数据。时任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的曾青山,在没有全面开展普查,没有向相关领导报告的情况下,凭空捏造2500平方米的D级危房校舍数据进行上报,造成了不良影响。曾青山因工作失职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湖南暮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局长张舸、工作人员杨大鹏工作失职问题。暮云经开区管委会产业发展局作为该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监管部门,日常消防安全监管不到位,特别是2015年1月20日对所辖的长沙市某公司例行安全检查时,工作流于形式,未发现该公司擅自占用消防车道作为临时厂房和仓库以及违规堆放易燃物品等重大安全隐患。1月26日,该公司厂房起火后,违规堆放的易燃物品导致火灾迅速蔓延,直接经济损失达50余万元。张舸作为产业发展局主要负责人,对事故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监督不力,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杨大鹏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员,在1月20日检查时工作失职,负有直接责任。张舸、杨大鹏均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张家界市桑植县马合口乡党委书记汤辉、乡长钟颖凡工作失职问题。2015年3月23日,桑植县马鸿塔矿业有限公司东里溪矿发生一起较大透水事故,造成6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486万元。汤辉、钟颖凡作为马合口乡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不够到位,没有按规定对该乡安全生产重点隐患单位东里溪矿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该矿长期越界开采和非法采煤的行为没有及时向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报告,没有按照上级有关部署对该矿2015年春节以后的复工复产情况组织巡查,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该矿2015年春节后擅自复工复产的违法行为。因工作失职,汤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钟颖凡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

“对党员干部来说,‘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才是应有表现。”通报指出,全省各级党员干部务必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党性观念,主动作为,履职尽责,为改革发展贡献力量。对“为官不为”问题,各级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切实加以解决。要加强党性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完善保障机制,激励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忠诚履职,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问题导向,对“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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