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院:“五大措施”向“老赖”亮剑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8-03 09: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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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院:“五大措施”向“老赖”亮剑
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2日,记者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贵州省各级法院依法采取了各种措施,尤其是针对有财产而拒不履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各地法院纷纷采取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采取执行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罚款和司法拘留强制措施、对失信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等在五大措施,向“老赖”亮剑,让“老赖”寸步难行。

据了解,自2013年10月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贵州省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50179人。其中,2016年1月以来,共纳入20735人。同时,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罚款和司法拘留强制措施。2016年1月以来,贵州省各级法院已依法对37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罚款,对1238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司法拘留。罚款、司法拘留这两项强制措施的适用,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按照法律的规定,对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各级法院依法采取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搜查、强制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权利转移等执行措施,依法剥夺失信被执行人自主处分财产的权利。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财产的强制处置,打破“老赖”逃债的幻想。

“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制住宿较高星级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限制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在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这些措施正逐步得到落实,对失信被执行人初显‘四面楚歌’的局面。”贵州省高院执行工作局副局长陈永兴表示,随着联合信用惩戒措施在全省的进一步落地生根,将让“老赖”无处可逃、无境可出、无商可经、无钱可赚,陷入一处失信、处处受制的境地。

据悉,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全省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不断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的打击力度。2016年1月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对涉嫌犯罪的失信被执行人移送相关部门侦查公诉20人、申请人提起自诉4人,共有10人因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被判处刑罚。

陈永兴表示,对于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以及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贵州省各级法院及时将其失信信息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此外,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与相关部门联合,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对已纳入失信名单库的被执行人,现阶段不能乘坐飞机、列车软卧、高铁和一等座以上动车等。

(中国日报贵州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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