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海关推行“汇总征税”模式服务企业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7-28 17: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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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昆明海关为中国铁建高新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汇总征税”模式报关单141票,征收税款5,943万元。

据中国铁建高新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关“汇总征税”政策推行以来,切切实实给公司带来了实惠。首先是通关手续明显简化,之前企业每次都必须在货物进口当时逐票缴税后才能办理放行手续,而该公司为生产制造型企业,进口部件大都为关键零部件,加之配件本身订货周期比较长,适用汇总征税新型模式之后,企业凭税款担保即可先行提取货物,通关程序简洁高效。其次,公司货物进口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海运货物到港由原来的14天缩短到8天,空运货物到港由原来的8天缩短到4天,货物从申报到实货放行时间平均缩短约5天时间。最后是占用资金明显减少了,按照2000万保函额度税款进行计算,开具保函成本约6000元/月,税款按照现行贷款基准年利率4.85%计算,2000万资金成本约为80000元/月,由于税款按月结算、滚动支付,该公司每月可节约资金成本74000元/月,年节约资金成本近89万元。

汇总征税是海关开展集约化征税的一种新型征管模式,是海关全面深化改革,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于2015年7月27日起在全国海关正式推广。在企业提供税收担保的基础上,实施先放后税,汇总缴税,即进口货物在通关时海关不打印税单征税,而在企业提供的税收担保额度内,通过核扣相应担保额度的方式先予办理货物放行手续。企业于次月第5个工作日结束前对前一月已放行应税货物集中缴纳税款,海关集中打印税单,在通关过程中无需再另行支付其他手续费。汇总征税新型模式的实施,对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营造高效、便捷的征管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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