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岳西:绿色检察为大别山区生态环境亮剑护航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7-27 13: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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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0日,一起滥伐林木案正在安徽省岳西县法院开庭审理。岳西县检察院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戴某无证采伐杉木蓄积44.6412立方米,当庭出示相关证据,最终戴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

岳西的青山绿水,得益于得天独厚,得益于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正确定位,得益于各部门和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检察机关也不例外,围绕县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运用检察职能,为打造“三生福地、生态岳西”而努力着,借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东风,深入乡镇,开展立案监督工作,加强对资源和环境的司法保护,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捍卫生态家园亮剑护航。

2015年下半年,岳西县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在一乡镇森林派出所巡查时,发现数月前几起严重破坏森林资源的举报线索,迟迟没有处理。经深入了解,三名嫌疑人胡某明、胡某胜、戴某均为岳西县姚河乡龙王村龙王组村民,未办理采伐许可证,分别在自家山场采伐杉木蓄积16.37立方米、12.7395立方米、44.6412立方米,已涉嫌犯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犯罪嫌疑人年龄较大,身体不太好,已经认识到自己犯了错,地方上也有意偏袒,导致案发后,迟迟未能得到及时处理。在检察机关的跟进督促下,公安机关于2015年11月6日对这三起案件立案侦查。2016年1月,岳西县法院先后对该三起案件开庭审理,最终胡某明被判处拘役并处罚金、胡某胜被单处罚金、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5年4月20日,岳西在线家园网友发布了一篇举报帖,称岳西县白帽镇双畈村有人大量滥伐山场。岳西县检察院检察长程峰得知后,迅速带领干警前往开学湾山场查看情况。在双畈村蓊蓊郁郁的青山中,一片光秃的山场引人注目,砍伐后残留的树桩零星可见。在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程峰检察长要求职能部门迅速介入。据了解,两处涉案山场被采伐林木蓄积分别为11.8立方米、12.3立方米。随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岳西县位于大别山腹地,集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区于一体,更是国家园林县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全国生态示范区,森林覆盖率达73%,生物资源极为丰富。当地一些村民还是靠山吃山的传统思想,加上缺乏法律知识,导致盗伐、滥伐林木的现象时有发生。为守护革命老区青山绿水,岳西县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完善法律监督机制。一是,编印《生态检察宣传手册》,将刑法中有关生态保护的条款及罪名解释纳入其中,同时整合多部门的环境保护宣传材料,配合相关部门,在全县进行宣传发放,增强保护青山绿水意识。二是,建立生态联络员制度,探索建立生态恢复补偿机制,对造成生态资源破坏的,责令进行恢复补偿,作为量刑和处理依据。再是运用检察职能,通过立案监督、审查逮捕、提起公诉,从快办理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的犯罪,通过司法权威,震慑犯罪。

(中国日报安徽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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