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获国务院批准 重点做大做强中心城市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6-07-20 08:4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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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下午,南通市规划局在市新闻发布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市规划局副局长吴刚针对《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南通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已于今年7月1日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新的城市总体规划的出台将为南通建设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为适应新时期的城市发展需求,南通市于2005年开始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本轮总规修编侧重城市规划发展的多个方面,重点做大做强中心城市,提升城市功能定位。要把握通州撤市设区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南通在基础产业、区域交通、港口资源和历史文化等方面的优势,深化江海联动战略,促进沿江沿海协调发展,提出“加快实施江海联动开发战略,大力发展港口经济,促进沿江、沿海协调发展,拓展新的发展空间”的战略目标,加快沿海地区交通复合通道建设,完善沿江、沿海集疏运系统,支撑沿海地区发展,把南通建设成“长三角北翼经济中心城市、现代化港口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同时强调要区域统筹规划,引导协调发展,提出立足长三角、接轨上海、融入苏南、崛起苏中、连通苏北的区域协调策略。在市域层面,规划形成“一主三副多点”的市域城镇空间结构。

南通: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获国务院批准 重点做大做强中心城市
新闻发布会现场。

《总体规划》还提出注重历史文化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通过规划保护南通市优秀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历史文化的特征和多样性,同时改善历史城区环境设施,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要探索积极保护与合理利用的适当方式,发展文化产业和旅游业,促进历史文化保护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要突出生态保护,建设生态城市。市域建构沿海、沿江和中部平原三大生态功能区,市区重点打造“三环、五廊、四心、多点”的城市绿地系统,并划定城市蓝线、绿线保护范围。

《总体规划》最后要求要以人为本,提升公共服务功能。以产业、居住空间为重点,对公共绿地、生态湿地、水源保护、人文历史、重大基础设施实行刚性控制,对产业布局进行弹性引导,保持城市土地利用的科学性、合理性。本轮规划形成市级中心、区级中心、片区级中心三级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

根据《总体规划》布局和具体要求,下一步,市规划局等部门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的批复,严格落实总体规划,统筹做好南通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各项内容进行细化和落实,逐步完成优化城镇体系和中心城市空间格局,推进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发展,强化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保护自然生态与文化特色,完善各类服务设施,健全城市公共服务功能,加强规划监督,严格规划管控等方面的工作,把南通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中国日报江苏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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