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由湖南省妇联、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的反家庭暴力专题培训班在长沙开班。
湖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杜亚玲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红网长沙7月5日讯(时刻新闻记者 彭双林 实习生 汤小芸 通讯员 曾佳周君)7月5日,由湖南省妇联、省高院、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的反家庭暴力专题培训班在长沙开班。今年3月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湖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相继颁布实施,本次培训班旨在确保以上法律和文件要求落到实处、产生实效,进一步推动湖南省反家暴工作深入开展。
湖南省妇联党组书记、主席杜亚玲,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陈佳林,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兰,省公安厅副巡视员李雍伯等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开班仪式由省妇联党组成员、副厅级纪检员郑丽东主持。
杜亚玲在开班仪式上讲话。她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充分认识《反家庭暴力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反家庭暴力法》的出台,以改变和创造历史的态度,打通了公权力干预家庭暴力的渠道,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锢,使家庭不再是法外之地、不再是隔离于社会的孤岛。它充分体现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精神,表明了国家禁止任何形式家庭暴力的鲜明态度,标志着我国防治家庭暴力法律体系的形成,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杜亚玲强调,要强化责任担当,自觉肩负起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的历史使命,同时,加强法治教育,努力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社会氛围。
在为期两天的培训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副主任陈佳林、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刘伯红、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局级审判长韩玫、湖南警察学院副教授欧阳艳文将分别作《反家庭暴力法解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主流化》《对家庭暴力说“不”》《公安干预家暴的几个问题》主题讲座,通过传授理论知识、分享实践经验、现场提问互动等环节,使参训人员对《反家庭暴力法》制定意义、界定、原则、工作体系、亮点制度、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性别平等理念,以及应对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理念、方法和技巧等进行全面了解,进一步指导基层法院、公安、妇联更好地开展反家暴工作,更好地帮助家暴受害者维权。
湖南省妇联、省高院、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市州妇联分管维权的副主席、权益部长,市州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家事审判的审判庭庭长、法官,市州公安局法制支队、治安(或人境)支队业务骨干,省律协家庭律师、反家暴社工代表等16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