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讯(记者 徐媛 通讯员李旭林)日前,备受关注的《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由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我省依法规划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着力破解城区入园难、入学难、“大班额”难题提供了法律保障,成为我省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重大民生举措。
一万人以上小区,应规划配置幼儿园和小学
新建小区居住人口达到多大规模需要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发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条例》规定,规划建设一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应当规划配置幼儿园、小学;规划建设三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初中;规划建设八万人以上居民住宅区的,还应当规划配置普通高中;配套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要做到与住宅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三个“同步”,开发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中小学和幼儿园200米内,不得设网吧歌舞厅等
《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预留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用途,不得侵占其界线范围内的土地;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确需改变的,应当经依法批准,并安排不少于原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有效面积的土地予以置换;公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及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可以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中小学校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产应当优先改建幼儿园或置换资产用于教育,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条例》明确要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室、桌球室、歌舞厅等影响教学秩序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经营性场所;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和市政道路等不得穿越或跨越中小学校、幼儿园。
从源头上有效破解入学入园难
作为《条例》的起草小组牵头人,省教育厅厅长肖国安表示,由于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和建设工作滞后,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明显数量不足,不少地方“大班额”现象严重。同时,由于缺乏刚性法律约束,不少地方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随意变更、用地得不到保证;一些学校建校规模被压缩、教育资源被侵占,使学生入学、入园难以保证。随着这部《条例》的正式诞生,将从源头上有效破解这些难题。
“湖南出台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有着极为现实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当前,由于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工作滞后,新建学校少,导致‘大班额’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因此,制定出台本《条例》,有利于更好解决我省城镇适龄人口受教育的问题,通过科学规划学校布局、改善用地供给和建设投入,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和青少年儿童‘有学上’‘上好学’,惠及了民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