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上午,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2016年举报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工作及保护奖励举报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情况,并通报了3起福州市检方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
26名举报人
获奖励57000元
今年是全国检察机关统一开展的第18个举报宣传周活动,时间从6月20日至24日,今年的主题是“加强举报人保护,惩治群众身边腐败”。
我市检察机关完善了“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建成集来电举报、留言举报、网络举报多项功能合为一体的“12309”检察民生举报热线。
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奖励举报有功人员26名,发放举报奖金57000元,所有举报人均受到保护,无一打击报复情况发生。
记者获悉,今年的举报宣传周活动强调了保护举报人的重要意义。今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首次提出“隐性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包括:举报人被变相克扣工资、奖金或其他福利待遇,举报人在职务晋升、岗位安排、评级考核中被刁难、压制,用人方违反规定解聘、辞退或开除举报人。
两“蛀虫”骗取
家电补贴7000万元
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我市检察机关深挖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及时查处了一批征地拆迁、食品医药、专项补贴、支农惠农等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去年以来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255件334人,渎职侵权案件53件68人。22日,福州市人民检察院通报了其中3起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情况。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查办的福州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郭某某受贿案。经过依法侦查,检方发现郭某某利用其先后担任福州市饮食集团公司总经理、福州聚春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承租房屋、职位升迁等方面谋取利益,涉嫌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58.7万元的犯罪事实,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仓山区人民检察院查处的“家电下乡”财政补贴窝串案。经查,仓山区财政局国有资产营运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林某某、仓山区贸发局市场科原科长林某利用审核、发放国家惠民政策补贴的职务便利,伙同个体经营户,通过注册成立空壳家电商行、冒用他人身份材料、违法购买凭证、伪造变造销售发票等手段虚报冒领国家“家电下乡”款项4000余万元及“以旧换新”补贴款3000余万元,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中。
福州市检察机关经过立案侦查,查明福州市金山房屋拆迁工程处原工作人员林某,未认真履行到场入户摸底、丈量、评估及复核职责,就应他人要求草率地在虚假拆迁补偿协议书中签字,致使国家财产被骗478万元,目前涉案人员已被法院判决。
(记者 王威 通讯员 王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