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教育局了解到,今年的《关于2016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的意见》已经出台,这就意味着今年的幼儿园招生政策尘埃落地,今年秋季福州市所有的公办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应将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
各幼儿园招生片区本月底前公布
据了解,各幼儿园的招生片区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辖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分布情况,合理划定其招生服务片区,优先招收本服务片区的适龄幼儿入园。
届时,各县(市)区教育局将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并组织实施。市直部门办园(福州市儿童学园、福州市蓓蕾幼儿园、福州市直机关幼儿园、福州实验幼儿园、福州市艺术幼儿园)的派位招生,纳入辖区统筹。市直部门办园跨区过渡的,其招生工作由过渡园址所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
据悉,各县(市)区教育局应根据就近入园的原则和本区实际,科学合理划定本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服务片区,并向社会公布辖区内具有招生资格的公民办幼儿园的具体招生信息。各县(市)区教育局将于6月24日前向社会公开幼儿园招生信息,公布的信息包括
本县(市)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服务片区、计划招生数、收费标准等。各级各类幼儿园将在招生开始前1周发布招生公告。
报名者必须年满三周岁 五区7月8日统一派位
按照规定,幼儿园的入园年龄为年满三周岁(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016年秋季,福州市所有公办性质的幼儿园(不含省属部门办园、高校办园和部队办园)继续实行随机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的办法。各公办园应将不低于30%比例的学额,采取家长报名、随机派位(摇号或其他公平、公开的方式)的方式招生。剩余的学位由幼儿园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名单应报送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据悉,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公办性质的幼儿园,派位招生的时间统一为7月8日(星期五);其他各县(市)由各县(市)教育局自行确定。各县(市)区公办性质幼儿园的招生原则上应在7月15日前完成,8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的招生。
按照规定,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布收费事宜,实行亮证收费,严禁借招生收取赞助费、兴趣小组费,严禁提前收费、一次性收费等行为。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