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在会上介绍了全省法院2015年以来环境保护案件审判情况。
2015年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共审结污染环境、破坏资源犯罪一审案件1067件,判处罪犯1827人,其中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04件,判处罪犯845人;共审结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审民事案件53件;审结环保行政管理以及相关行政不作为、信息公开等一审行政案件95件。
此外,全省各级法院充分认识环境公益诉讼的作用和功能,畅通立案渠道,依法及时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其中,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今年1月向邢台中院递交起诉书,对河北大光明实业集团嘉晶玻璃有限公司污染大气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邢台中院已正式立案受理,这是河北省首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月,该组织起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非法排放大气污染物公益诉讼案,秦皇岛中院也已受理立案。目前,该两案正在审理之中,邢台中院和秦皇岛中院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理。
河北省法院在去年3月成立了环境保护审判庭。之后,石家庄、保定、唐山、张家口四个中院及定州、辛集两个基层法院的环境保护审判庭相继成立。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环境保护专门审判庭18个,专门合议庭40个,专门审判人员230多人。全省法院环境保护案件审判组织体系正在逐步形成。
省法院和中级法院成立的环境保护审判庭均采用“三审合一”集中审判模式,将环境保护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审理和管理。基层法院建立的环境保护审判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三审合一”或“二审合一”的审判模式。充分发挥三大审判在实现环境法律保护上的整体合力,提高环境保护司法的效率和能力。(中国日报河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