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黑龙江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公告

来源:中国日报
2016-05-31 13: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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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黑龙江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培养职业经营管理者队伍,促进我省文化企业发展,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和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拟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国有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网络公司)总经理1名、财务总监1名,黑龙江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省演艺集团)财务总监1名。

二、企业基本情况

黑龙江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6月11日,由黑龙江电视台与全省各市(地)、县(市)广播电视台共同出资成立,拥有64个分公司。2015年完成全省广电网络重组,用户增至700万户,全面实现了全省广播电视网络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营。公司按照融合发展的总体思路,全面实施“一核双翼”发展战略,正在以实现上市为核心,以推进全网双向化、构建云平台为两翼,全力打造市值超百亿元的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向全国文化企业三十强迈进。

黑龙江省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6月26日,由原黑龙江省歌舞剧院、黑龙江省杂技团、黑龙江省曲艺团、黑龙江省北方剧场4个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组建而成。旗下拥有演艺、电影、舞台技术、艺术培训、文化科技、新媒体等7个子公司、6个专业演出团体和一大批演奏家、歌唱家、舞蹈家、词作家、作曲家、杂技艺术家、曲艺艺术家以及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国有演艺企业。集团将向文化与旅游、文化与体育、文化与金融、文化与科技高度融合的方向发展,并力争用三年时间将其打造成主业突出、业态多元、品牌鲜明、国内领先的大型国有演艺企业。

三、任职资格

(一)省网络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原则性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作风严谨,勤勉尽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经济、金融、法律、管理、传媒、信息技术等专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接受过国内外职业培训。

6.累计10年以上工作经历,5年以上大中型广电网络、电信、互联网、文化传媒等或其他大中型现代企业高管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验及上市企业工作经历。

7.熟悉ISO-9000、ISO-14000等管理体系,熟悉广电网络及通讯运营行业情况和“三网融合”发展态势,具有国际化视野、较强的互联网思维和现代化企业管理能力。

(二)财务总监任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政治立场坚定,原则性强,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良好,作风严谨,勤勉尽责。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经济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6.熟悉国家财经、国有资产监管等法律法规,具有全面的财会专业知识和大中型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知识,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财务管理能力、资本运作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7.具有3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负责人工作经历。

8.具有在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私募基金等领域合作经验(具备企业上市、兼并重组方面的实践经验者优先)。

四、薪酬待遇

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任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半年),聘任期满,根据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正式聘用后享受企业年薪,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组成。具体薪酬额度面议。国家和我省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福利待遇(如缴纳五险一金,提供交通费及住房补贴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组织考察、意向商谈、董事会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自愿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6年6月7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17:00止。报考者按规范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件的照片(一证一幅,JPG格式,1MB左右)统一发送至省委宣传部干部处电子邮箱:swxcbgbc@sina.com。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笔试同时进行。应聘人员笔试当天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个人简历、工作成果材料、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留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近三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报告1份;

4.近期二寸彩色证件照片2张;

5.报名表1份。

报名材料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报名材料除原件外一律不退回。应聘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选聘工作组承诺为应聘人员保密。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禁止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5.有其他影响选聘报考问题的。

(三)笔试

笔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职位专业知识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四)面试

总经理面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管理经验、思维方式、能力素质等方面对职位的适应度。财务总监面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在专业知识、工作经验、能力素质等方面对职位的适应度。

笔试和面试初定在6月下旬,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和面试全部结束后,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权重将成绩相加,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省网络公司总经理考察人选4人,省网络公司、省演艺集团财务总监考察人选各3人)

(五)组织考察

由选聘工作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六)意向商谈

意向双方就岗位职责、工作权限、薪资待遇、任期目标等关键环节进行沟通商谈,并达成一致。

(七)董事会聘任

经上级部门核准后,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公司董事会履行聘任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选聘过程由省纪委派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负责全程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相关内容条款由黑龙江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选聘工作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51—53641060,87589363

 

黑龙江省省属国有文化企业

经营管理人员选聘工作组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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