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访惠聚”工作组协助村(社区)党组织,发挥好协调、参谋、配合作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年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教育花”,培养爱国热情。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工作组协助村(社区)采取集中领学、个人自学等形式组织群众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年动员大会精神,引导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住陶家宫镇黄宫村,住白石头乡牧场村,驻新市区街道祥和社区、田园路社区、驻东河区街道迎宾社区等工作组组织村(社区)干部、党员代表、宗教人士、群众开展“去极端化”、反邪教宣讲活动,提高对极端思想的辨别力和抵御力;住天山乡牙吾龙开发区工作组为60多名农牧民党员赠送维文版党章;住二堡镇头堡村,驻东河区街道花园社区工作组组织村(社区)干部参加“一法两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学习和考试,把遵守和执行《条例》变成辖区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民族团结“先进花”,选树先进典型。工作组通过大力宣传“身边好人”,褒奖凡人善举,推动形成见贤思齐,从我做起的局面。驻东河区街道安全路社区工作组协助社区推选的辖区居民郭菊花家荣获全国“最美家庭”荣誉称号,成为哈密唯一获此殊荣家庭;住二堡镇火石泉村,住花园乡卡让拉村,驻西河区街道滨河路社区、惠康园社区、惠康南社区等工作组共计表彰了74位民族团结先进个人和“最美庭院”;驻新市区街道启辰社区、启明社区工作组联合表彰32名“最美社区人”,促使民族团结意识深深植入社会每个细胞;市活动办组织开展“融情·微记录”宣传活动,用微视频形式展现哈密乡村、社区相互包容、融洽感情的感人故事,营造维护民族团结氛围。
民族团结“结对花”,共建美好家园。工作组采取民汉成员、党员与群众结对子活动,促使各族党员干部群众在相互学习、帮扶中拉近距离、增进感情。住五堡镇农场村、库且提力克村工作组签订民族团结结对协议,两村的党员代表还互赠党徽;住沁城乡西路村、芨芨台村,住五堡镇博斯坦村、高得格村,住花园乡强固村,驻西河区街道西菜园村社区、建国南路社区,驻丽园街道新华社区、新西村等工作组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共建暨邻里节活动,通过开展文艺联欢、座谈、传统节日走访慰问,促进民汉群众互帮互助互动,传递了民族团结的正能量;驻东河区街道吾尔达村工作组与村委会组织维吾尔族村民唱红歌;住陶家宫镇泉水地村,住沁城乡城西村、城东村,住南湖乡托布塔村,住天山乡石城子村,住柳树沟乡一棵树村,驻新市区街道阳光社区、田园路社区等工作组相继慰问民族学生、老模范、贫困户共210余名,送去价值6.7万元的慰问品;驻新市区街道北郊路社区工作组向市第二中学捐赠价值近万元480余册的图书;住陶家宫镇荞麦庄孜村、牙吾龙村,驻丽园街道七一路社区等工作组与村(社区)“两委”组织开展“民汉同吃一桌饭、民族舞蹈大家跳、民族歌曲大家唱、民族食品大家品”系列活动,增强各民族群众之间的认同感。
民族团结“暖心花”,谱写和谐稳定。各工作组协助所住村(社区)从精准扶贫、解忧帮困的具体事入手,扎实抓好民生建设,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保障发展。驻新市区街道惠泽园社区工作组得知社区缺乏文体活动场地,筹集资金 7万元建成280平方米多功能青少年体育活动场地;住柳树沟乡榆树沟村,住花园乡杜西图尔村,住五堡镇小泉子村工作组积极协调所在村54名农牧民到环卫处、伊州照明电器公司、西郊农场工作,帮助村民通过就业增收致富;住花园乡下马勒恰瓦克村工作组与村“两委”商议调整产业结构,引导农民种植高附加值中草药黄芪300余亩,探索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住南湖乡南湖村工作组协助落实乡道路亮化工程5公里安装路灯100盏,完成绿化工程栽树2700棵;住天山乡板房沟村工作组协助村“两委”从河道维修引水口6处、简易桥梁3座,水渠300米,堆积防洪坝5处,完成维修水渠解决农田草场灌溉问题。(中国日报新疆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