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石家庄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倡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进一步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石家庄市委宣传部、省会文明办、石家庄广播电视台和石家庄日报社联合在全市开展了“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评选活动,评选活动分为征集、投票、评审、揭晓四个阶段,最终确定“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并向社会公开发布。
据介绍,“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候选条目于今年5月24日确定,共有20个候选条目入围。分别为:
1.垃圾杂物扔进箱
2.有序排队不插队
3.不闯红灯
4.公交车上主动给有需要的人让座
5.开车不争道抢行
6.遛狗要拴绳,粪便及时清
7.公共场所不喧哗
8.不随地吐痰
9.公共场所不吸烟
10.节俭用餐,剩饭打包
11.乘手扶电梯靠右站立
12.开车礼让斑马线
13.带儿童外出不随地便溺
14.不车窗抛物
15.主动为身后的人扶一下门
16.公共场合衣着整洁
17.见到邻居问声好
18.不说脏话
19.文明旅游不乱刻画
20.爱护花草不折踏
从5月25日0时至6月15日24时,市民可通过微信、电话、信函、电子邮箱、“无线石家庄”手机客户端、燕赵名城网等方式为候选条目投票。具体方式如下:
微信投票:搜索msgz85881100添加关注
电话投票:拨打电话85881100
来信投票:寄至槐安路111号石家庄广播电视台民生关注栏目
电子邮箱投票:发送至msgz2007@163.com
登陆燕赵名城网(http://www.2300sjz.com)进入“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专题网页进行投票;
登陆石家庄文明网(http://shjz.wenming.cn),进入“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专题网页了解活动详情;
下载无线石家庄、关注“石家庄发布”微信公众号,进入“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专题页面了解活动详情,进行投票。
6月底,评审委员会将在公众投票的基础上,综合各方面意见,最终确定“石家庄市民文明10条”,评选结果将以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中国日报河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