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5月24日电(胡巧灵)“福建版”招考改革方案确定。2018年,福建将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起,将全面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后的福建省高考将不再是“唯分数论”。
今日,福建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并解读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单一分数”变“两依据一参考”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起,福建将全面实施新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在考试科目设置方面,2021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其中外语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考生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组成。选考科目由考生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选考科目要求,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
在高校招生录取方面,福建省教育厅厅长黄红武介绍,未来,福建省高考将不再是“唯分数论”,而是建立基于“两依据一参考”的多元评价的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机制。这里的“两依据一参考”,即依据统一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黄红武表示,2018年6月底前,福建省将向社会公布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招生高校则要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按专业提出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并向社会公布。
“反向会考”变“全科会考”
方案指出,福建省将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此前,福建省实行的是文理学生“反向”考。高考综合改革后,福建高考不再分文理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实行“全科会考”。即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14门科目均列入考试范围。
同时,“全科会考”还分为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普通高中在校学生须参加所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作为毕业依据,同一科目提供2次考试机会;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为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范围,设置等级性考试,同一科目提供1次考试机会。
发布会透露,2017年秋季,福建省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018年秋季,普通高中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此外,福建省还将在全国率先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2017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将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
“综合素质”评价列入录取依据
高考综合改革后,福建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成为其最终被高校录取的一大参考。未来,福建省将建立和完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黄红武介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要求写实记录,要求严谨、规范、公开。普通高中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中职学校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基本素质、文化素质、职业素质等。
2016年秋季,福建省将在部分普通高中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试点;2017年秋季,全省普通高中新生、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开始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分类考试将成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
方案还透露,今后,福建省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将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对分开,将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2020年起,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专科高职院校,需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考核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同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专科高职院校,需参加省里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考核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2017年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20年起,福建将实施新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