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富民县: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再敲廉洁自律警钟

作者:李映青 来源:中国日报
2016-05-24 10: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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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生活和工作中没有能够时刻保持警惕、保持冷静、保持操守,放松了党性修养和学习,淡漠了党纪国法观念,导致了我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扭曲,在权利关、金钱关面前丧失了原则,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这是普某某庭审结束时的最后陈述。

为充分利用庭审资源,增强预防教育实效,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云南省富民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县财政局、富民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干部职工共30余人到县人民法院旁听普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庭审。通过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决抵制职务犯罪。

庭审中,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普某某在担任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财政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45万元,挪用公款3千万元。通过庭审,将普某某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和原因清晰的再现出来,普某某深刻的忏悔给旁听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心灵感触。

此次职务犯罪案件旁听活动,使参加人员更加直观的感受到了职务犯罪的危害,同时也增强了自身对职务犯罪的认识。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一致表示,如果不能时刻保持警醒就会走上犯罪道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以此案为鉴,警钟长鸣,时刻鞭策自己远离职务犯罪。(中国日报云南记者站李映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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