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已正式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 有4方面优势

来源:吉林日报网
2016-05-19 09:2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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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吉林网讯 记者 王小野 18日,中国吉林网记者从长春市规划局获悉,长春市已经正式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5月17日起,长春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图片展正式开展。

目前东北三省有5座城市是历史文化名城

据了解,“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古迹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国务院于1982年、1986年和1994年先后公布了三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并对这些城市的文化遗址进行了重点保护。截止目前,全国共有125座历史文化名城。

东北三省有黑龙江哈尔滨市和齐齐哈尔市、吉林省吉林市和集安市、辽宁省沈阳市5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对于加强城市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意义。自2008年起,长春市积极开展了申报工作,目前申报工作进入关键的冲刺阶段。

在城市特色上长春有4方面优势

长春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有哪些独特优势呢?据长春市规划局局长曲国辉介绍,在城市价值特色方面,长春市独具一格,具体表现为以下4个方面:

长春市的城市格局与风貌具有广场统领、轴线放射、气势恢弘的杰出近代城市与建筑特色,是近现代规划理念在中国大规模实践的重要实例;

长春是新中国汽车、电影等特色工业摇篮,是功能环境延续良好的工业遗产聚集地,也是具有较强文化生命力的时代文化教育基地;

长春是近代东北亚政治军事冲突完整历程的集中见证地,并完整体现在其城市格局中并延续至今,其遗产特征在中国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警示性意义;

长春所在地区是古代东北地区不同自然条件、人文特征区域交汇形成历史悠久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所在地。

长春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

“另外,在历史资源方面,长春文物遗存特别丰富。”据曲局长介绍,长春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19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9处,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38处。长春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涵盖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十大类别。其中被列入国家级名录3项,省级名录24项,市级名绿26项。现已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5位,其中国家级1位、省级24位。

另外,长春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已公布的第一批历史建筑99处237栋。还划定了10处代表不同历史时期的市级历史街区,其中6处被公布为省级历史文化街区。新民大街还被列入中国历史文化名街,第一汽车制造厂被列入第一批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住建部已经正式受理长春申报名城

由于长春市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为此,长春市组织编制了《长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报批。2015年10月,长春市将《申报文本》、《申报台帐》、《申报基础资料汇编》上报省政府。

2016年1月,由省政府将长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申请正式上报国务院。1月14日,经国务院批转至住建部,正式受理长春市申报名城的申请。

“今年6月份,住建部将组织专家组到长春进行实地考察。”据曲局长介绍,如果一切顺利,今年10月份,长春就能拿到历史文化名城的牌子。

5月17日起申报“名城”图片展开展

为了让全社会了解长春市的历史文脉和遗产,2016年5月17日至6月17日,《城脉揽粹——长春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图片展》在长春市委、市政府大厅举行。

“这个展览在长春市委、市政府展示1个月,之后将在省图书馆、市图书馆进行展出,市民可以到现场参观。”据长春市规划局的工作人员介绍,此图片展共展出图片500余幅,全面展示长春不同时期历史街区的风貌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内容,全面体现了长春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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