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个例子,之前企业设立登记后,需要分别到质监、地税、国税部门再进行登记。实施‘一照一码’后,企业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质监、税务不再登记,通过信息共享就能实时掌握该企业的登记信息。”省工商局注册处处长吴志勇说。
在自贸试验区,“一照一码”同样对于“宽进”之后的事中事后监管提出更高要求,监管更加注重“信用”。
省工商局持续完善福建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功能,将福建自贸试验区内所有企业的登记类、资质类、监管类、处罚类、信用类信息通过该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并实现了29个中直、省直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实时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并对其进行相应任职限制;公示股权冻结情况,对相关的变更、备案及股权出质登记进行限制;此外,还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信息共享至人行、国土等部门。
在此基础上,对企业实行信用分类监管。目前,根据福建工商一体化平台信用综合查询系统,福建自贸试验区共确定守信企业22435户、失信企业904户、严重失信企业78户,失信企业占3.86%,严重失信企业占0.33%。不同信用类别的企业,都有不同的监管办法。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和共享,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政审批、行业主管部门及其余部门之间信息实时传递和无障碍交换,并将相关信息归集到相应的企业名下,依法向社会公示,从而建立跨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逐步实现市场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省工商局副局长黄培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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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
——访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
“‘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方便了企业办事,减轻了企业负担,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的一项关键性举措。”福建师范大学福建自贸试验区综合研究院院长黄茂兴表示。
但黄茂兴认为,简政放权不是“一放了之”,更要持续提升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加快构建以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为支撑、以信息公示为基础、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大数据等现代化技术为支撑的新型企业监管模式。
首先,要确立底线风险监管理念。“宽进”不代表政府对市场主体不予监管,只是政府不再去决定本身应该由市场和企业来决定的事情,而是在维护市场秩序中制定规则、把控方向。因而,监管部门必须清楚监管风险是什么、底线在哪里,不过多干预市场行为,但要注意风险、守住底线、做好防控。
其次,提高监管数据质量。“信用监管的基础在数据。”黄茂兴说,部门之间的信息不但要实时传递、无障碍交换,而且应保证真实、准确,并通过构建双向告知机制、数据比对机制等,把握监管风险点。“针对监管力量不足的情况,还可以考虑引入‘监管外包’,更多发挥企业力量,让被监管者互相监管,提升信息全面性和行业自律度。”
最后,黄茂兴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失信联动惩戒机制。加快市场监管风险防控系统建设,完善自贸试验区事中事后监管信息“一张网”和经营异常名录制度,真正构建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动监管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