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验检疫局强化进口粮食检验检疫监管

来源:中国日报青岛记者站
2016-04-20 17: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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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禽肉鱼蛋乳等的需求量日益增加,以饲用为主要用途的进口大豆等粮谷的进口量逐年增加。

记者从山东检验检疫局了解到,2015年山东省口岸进境大豆2033.5万吨,同比上涨20.1%。其中日照口岸是全国最大的进口粮谷类产品口岸,2015年进口大豆916.6万吨,占全国进口总量的十分之一,居全国各口岸之首。

据了解,进口粮食作为初级农产品,其中间夹杂、携带检疫性杂草种子及检疫性病害的风险高。近年来,日照检验检疫局在进口粮食的检验检疫过程中,先后截获大豆南方茎溃疡病菌、菜豆荚斑驳病毒、北美刺龙葵、假高粱、豚草、三裂叶豚草、刺蒺藜草、疏花蒺藜草等有害生物近百种。

为有效应对进口粮食所携带的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风险,山东检验检疫局不断完善进口粮食监管体系,建立了监管链条的“闭环”管理模式,建立与港口、目的地检验检疫局的协调沟通机制,有效防止了外来有害生物的传播定植,保护了农业生产的安全。

为保证检验安全,山东检验检疫局对全部进口粮食均进行锚地检疫,并在全国率先建立采用国际标准的进口粮食自动取制样系统,在提高检验放行速度的前提下,提高检验检疫查验工作的规范性和针对性;进口粮食装卸、运输环节监督相关企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防装卸、运输过程中跑冒滴漏;全力打造由技术中心植物检疫实验室和日照、岚山两个口岸检疫初筛实验室组成的“一体两翼”模式的检验检疫实验室体系,与港口部门共建国门生物安全隔离培养温室,进一步提高检疫查验的综合水平;对辖区内进口粮食加工厂、储存库等相关企业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检查,完善监管链条,逐条落实监管措施,严控进口粮食流向,对加工后下脚料一律进行焚烧处理,切实保证国门生物安全。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农民朋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口粮食必须专项专用,特别是进口大豆中有未经我国农业部门允许商业种植的转基因产品,不能用作种子进行田间种植,违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记者 解传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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