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挂牌以来,天津市委、市政府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举全市之力推动自贸试验区改革发展,努力探索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新途径、新模式,制度创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总体方案》90项任务完成一半。
二是175项制度创新清单任务完成七成。
三是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
随着一批又一批制度创新举措的落地实施,天津自贸试验区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不断提高,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环境不断完善,改革红利、开放红利初步显现。
一是在政府服务方面,实现了企业设立“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建立了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实施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实现了基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市场监管,转变了政府监管方式,提高了监管效率。
二是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对外商投资实行了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减少和取消了对外商投资者的准入限制,对负面清单之外领域,实施外商投资项目备案制,2015年,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657家,95%通过备案设立;全市55%新增外商投资企业落户自贸试验区,44%实际到位外资,注册资金总额占全市外资注册资金总额的82%。2015年,自贸区企业新设境外企业机构61家,占全市的31%,中方投资额56.3亿美元,占全市的76%。
新型贸易业态蓬勃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实现突破;保税展示交易、进口商品直营等业务顺利开展,民园保税展示交易中心、于家堡环球购、空港欧贸中心开业运营,进口商品直营中心达到22家;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全面展开,30家试点企业、5家试点平台正式开展平行汽车进口业务;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确定了34家退税商店,中国银行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提供24小时离境退税服务。
三是金融创新方面,截至2015年底,自贸试验区各类金融机构超过110家。开展了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改革,跨国公司归集境内外汇资金48.8亿美元,实现境外放款2.8亿美元,为企业节省资金成本约1500万美元。租赁业创新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地位,中国天津租赁平台、中国金融租赁登记流转平台开始筹建,实施了融资租赁企业进出口飞机等大型设备海关异地委托监管、融资租赁企业设立登记备案限时办结、允许融资租赁企业开展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和福费廷业务、允许收取外币租金等制度改革,建立完善租赁企业服务体系,截至去年底,自贸试验区各类租赁公司达到1500多家。
四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方面,到北京和河北举办了10场天津自贸试验区宣讲活动,解读相关政策,主动服务两地企业。推出了天津自贸试验区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八项举措。在京冀地区设立了10个无水港,实施了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整体通关物流成本减少近30%。实行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和“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一体化模式。
五是在法治环境建设方面,出台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在国务院新设自贸试验区中,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法制保障。此外,滨海新区法院设立了自贸试验区法庭,成立了自贸试验区国际仲裁中心,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对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发展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