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下简称《决定》)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3月29日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定于2016年4月23日起正式实施。
这是我国第四部、西部第一部出台的关于促进全民阅读的省级法规性决定。
《决定》由省人大常委会会同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政府法制办、教育厅、文化厅等省直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共有六个部分,从全民阅读中政府履行的职责、完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阅读品牌、关注特殊群体阅读等多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
明确政府职责,为促进全民阅读提供保障
在制度保障方面,《决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全民阅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促进全民阅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指标体系,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内容。《决定》还将每年4月23日设定为“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活动日,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在活动日当天要举办相关活动。
在经费保障方面,《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将全民阅读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全民阅读工作和各类阅读活动的开展举行。
在组织保障方面,《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全民阅读活动的组织机构、评价机制和指标体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提升阅读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同时,明确四川省全民阅读活动指导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指导全省全民阅读活动,建立全省全民阅读调查评估制度,其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民阅读工作。
完善公共阅读服务体系,建设好全民阅读重要阵地
公共阅读服务场所是阅读的阵地保障。《决定》要求推进以公共图书馆为核心的各类阅读服务场所建设,有效整合各类阅读资源。进一步建设完善公共图书馆、学校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阅读服务场所。并要求,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及设施应依法实施免费开放;鼓励和支持学校图书馆(室)等单位及个人的阅读服务场所逐步向公众免费开放。
为适应移动互联网时代阅读方式的多样性,《决定》明确要加强数字阅读平台建设,推动“数字图书、报刊进家庭”,推广自助借阅机、智能图书馆、公共阅报栏(屏)等阅读信息化设施设备,满足多元化阅读需求。《决定》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专业组织、行业协会及社会团体等以多种形式参与推广全民阅读活动,发展专业阅读推广机构,向公众提供公益性阅读服务。
《决定》还鼓励和支持各类优秀出版物的创作、生产、传播,积极推动出版融合发展,要求加大全省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扶持包括民营书店在内的实体书店、网络书店和其他阅读设施发展。
打造阅读品牌,扩大全民阅读影响力
品牌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具有号召力、影响力,四川省确定的全民阅读活动品牌为“书香天府·全民阅读”。《决定》要求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要在活动日举办相关活动,将“书香天府·全民阅读”打造成国内一流的阅读品牌,成为四川省重要的文化名片。
《决定》鼓励各地以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七进”活动为依托,坚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农民读书月”、中小学读书小明星大赛、“书香之家”评选等活动。要求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开设“书香天府”专题专栏,利用新闻客户端、手机报、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定期推荐优秀读物,加大“书香天府·全民阅读”的宣传力度。
《决定》还倡导公民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鼓励开展家庭阅读、亲子阅读等,培养公民阅读习惯,共建阅读品牌。
关注特殊群体,保障基本阅读权利
《决定》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大力推进公共阅读服务均衡发展,公共阅读资源配置重点向贫困地区、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倾斜。《决定》要求,各有关部门及公共阅读服务场所主管部门应积极开展阅读关爱服务,建立家庭、学校与社会相结合的促进全民阅读工作机制,重视培养未成年人的阅读习惯和能力,加强阅读教学,保障学生课外阅读时间。
同时,着力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福利院儿童、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口随居子女等未成年人在阅读方面存在的特殊困难。关注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群体阅读的基本需求。(记者 李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