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在全国率先实行失业动态监测预警 强化失业风险调控能力

来源: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
2016-04-13 12: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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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在全国首个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制度,实施动态监测、分类分级预警、分级应急响应,应对去产能、降成本等结构性改革造成的区域性、行业性的失业风险。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夏鲁青说,目前山东省部分劳动密集型行业企业面临挑战;去产能、降成本等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势必造成一些职工下岗失业,使区域性、行业性集中失业风险加大,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调控应急制度。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夏鲁青说。“我省属于传统产能大省,省委、省政府提出了钢铁、煤炭等8大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其中关闭30万吨以下煤矿,就涉及8个市、56家煤炭企业、3.5万职工,分流安置任务相当繁重。随着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步伐加快,提早制定预案,未雨绸缪,有效防范规模性、行业性、区域性失业风险,显得尤其重要。”

夏鲁青介绍,山东省实施的失业动态监测预警制度每月对企业就业岗位增减变化数量、原因、类型等,实施及时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变化情况;对行业企业的规模性、区域性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应急制度,建立了以趋势特征和指标特征为主的黄、橙、红3级预警等级;对不同级别的预警,制定了相应的调控应急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企业每月定期报送的就业岗位数量增减变化情况、变化原因、类型等信息数据进行分析,结合就业失业统计分析,社会保险参保及失业人员增减变化,研判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及化解过剩产能对就业工作造成的影响,掌握就业形势发展变化趋势。”夏鲁青说。“当出现失业预警时,由专家委员会实施预警等级分析和评估,各级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根据专业委员会的建议出具预警报告,各级政府启动不同级别的失业调控应急方案,把就业形势掌控在可控的范围内。”

据了解,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就业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应急的管理工作,并协调山东省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民政、财政、工商金融、统计等部门,共同完成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记者 赵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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