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结合财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发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的相关规定,郑州海关主动作为,积极采取多项举措确保税收新政的落地执行。
4月7日,为保证系统切换工作顺利进行,郑州海关提前研究应急处置方案,制定切换计划,增派人力处理系统遗留单证。4月7日晚19:30,海关监管平台中的系统遗留单证全部处理完毕,平台公司依计划正式开始系统切换。4月8日早8:00,郑州海关顺利完成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系统的切换工作。截至4月8日晚24:00,平台共接收跨境商品申报清单16748票,放行16066票,验放商品货值137.74万元。目前,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系统运行一切正常。4月9日至10日,平台共接收跨境商品申报清单21.62万票,放行21.53万票,已验放商品货值2142.75万元,系统单量已接近正常通关水平,试点电商业务已恢复正常。
4月8日新政的实施,对试点电商业务的开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郑州海关及时采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加强与地方政府和企业的配合沟通,积极做好政策研读,了解企业需求,及时解决地方政府、企业关注的问题,全力保证平稳过渡;积极处置部分订单积压问题,针对信息化系统切换期间部分订单无法推送等情况,做好向企业的解释沟通工作,在系统切换、测试顺利完成后,及时通知电商匀速推单,并适时调整系统参数,提高商品通关时效,全力保证商品的正常出区;帮助企业解决在途商品通关难题,针对部分电商在途货物因无通关单无法进行正常申报的情况,郑州海关一方面及时与国检部门沟通,引导企业尽快向国检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另一方面积极研究解决措施,允许企业将货物暂时存放于保税物流中心海关指定场所。
目前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系统运行平稳,通关业务顺畅。新政实施前已入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种类中,约98.5%包含在正面清单内,销售并未受到影响。针对不在正面清单而无法继续销售约1.5%的库存商品,郑州海关将及时引导企业妥善做好后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