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出台新规要求对埃及特定出口商品的生产厂商需在埃及进出口控制总局(GOEIC)注册,未注册的产品埃及海关将不予放行,该新规已于3月17日生效。
上述需注册的商品涉及食品、轻工、机电等25大类,具体包括零售牛奶及奶制品,零售蜜饯及干果,零售含有可可的巧克力和食品,糖类、糕点、零售果汁、纯净水、矿泉水及碳酸汽水,化妆品、卫生用品和香水,毛巾、餐具、家具、家用电器、玩具、鞋类等。深圳地区与埃及贸易往来频繁,主要出口埃及商品以轻工、机电产品为主,大部分属需注册商品。
按照新规要求,企业注册除需提供营业执照、品牌信息等一般材料外,还需申请并获得质量监管认证、符合环境标准和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的证明以及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的认证。新规还规定,装运单据(提单、发票、产地证等)必须由出口商银行直接交给进口商银行,不可交进口商或通过出口商递交给进口商银行,否则将被拒收。
埃及与福建经贸外来密切,2016年1-2月福建对埃及进出口额达12.3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为保证输埃产品顺利出口,建议相关部门及时提醒我省输埃企业和贸易商,尽快研读新规,准备好注册所需材料,确保货物通关顺畅,持续关注埃及相关技术性贸易措施,避免不必要的贸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