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作者:王小野 来源:中国吉林网
2016-04-06 08: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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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吉林网4月5日讯“不搞大拆大建,保证设施不闲置,资源不浪费。”日前,我省的《推进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适当扩大增量等方式进行建设。

到2020年,全省范围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供需相适、保障有力、群众欢迎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设施和场所。

根据方案要求,吉林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有四大功能定位: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增强基层组织政治功能、组织引导群众文体活动及配合做好其他服务。

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乡镇(街道)文化站进行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设置单独出入口;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社区办公场所进行建设,室内开展文体活动面积不低于社区办公场所总面积的50%,鼓励设置独立的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依托村部进行建设,室内开展文体活动面积不低于村部总面积的50%,鼓励设置独立出入口。有条件的村可以利用旧校舍、闲置房屋或依托有积极性的农户设置独立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设置 “三室、一厅、一场、一栏 ”,即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活动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厅,室外文体广场,科普文化宣传栏;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设置 “三室、一厅、一场、一栏 ”,即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共享工程活动室)、文体活动室,多功能厅,室外文体广场,科普文化宣传栏;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内部至少设有 “两室、一场、一栏 ”,即图书室(共享工程活动室)、文体活动室,室外文体小广场,科普文化宣传栏。室外文体广场要按《吉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年)》规定进行建设。

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至少配有图书(2500册以上)和电脑(5台以上)、电视、投影仪、机顶盒、舞台音响、乐器、桌椅等开展文化活动所需设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至少配备图书(2000册以上)和电脑(2台以上)、电视、投影仪、无线麦克、便携式音箱、简单乐器、科普终端机等开展文化活动所需的设备。

组织实施阶段为2016年4月-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以县(市、区)为单位,按本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分期分批组织实施本地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各地可采取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方式进行。其中,长春市、延边州、吉林市三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地区要积极探索,加快建设进度,积累成功经验和做法,引领和带动全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总结验收阶段在2020年底前完成。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城市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两大基础平台和终端阵地,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在推进建设过程中要强化主导作用,承担主体责任,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研究,抓紧制定落实方案,统筹推进建设。

各级政府要根据实际需要和建设标准,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整合基层文化建设有关资金,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加大彩票公益金对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投入,对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给予支持。

鼓励 “三支一扶 ”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等专兼职人员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落实文化部 “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扶持具有地域或民族等特色的民间文艺团队和艺人,充实基层文化骨干力量,提升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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