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公安机关12110短信报警平台开通运行

来源:中国日报陕西记者站
2016-03-29 14:5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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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日上午,陕西省公安机关12110短信报警平台在省公安厅正式开通。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出席开通仪式并启动报警平台。即日起,群众遇到警情除了拨打110报警电话外,通过该短信平台同样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或求助。

据了解,12110短信报警接处警工作作为110接处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有效弥补传统语音报警方式单一带来的不便,特别适用于听力语言残障人士报警、求助、投诉和报警人不宜采用拨打110电话进行报警的特殊情形。凡在陕西省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注册手机号码的群众都可进行短信报警,资费由电信运营商按正常服务收取。

陕西省公安机关12110短信报警接处警工作执行公安部《110接处警工作规则》和省公安厅《110接处警工作规范》,按照规则规范要求的接警原则、受理范围、出警时限、处置规范等具体施行。启动平台后,省公安厅指挥中心将通过该平台统一接收群众短信报警,指导、协调、监督下级公安机关开展12110短信报警接处警工作;市、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以下简称“接警单位”)将负责受理公众短信报警,并根据属地管辖原则、就近处警原则、业务管辖原则,指令有关单位处警。

在警情处置方面,省公安厅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接警单位对报警短信应无条件先行受理,对经甄别确认不属于管辖范围的,直接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接警单位,同时短信告知报警人移送情况和接收单位的联系方式,接受移送的接警单位应无条件接收,并立即展开处置工作,及时判定类别,按照报警、举报建议、咨询求助、投诉分类受理处置,紧急的报警和求助短信,应按规定的出警时限出警处置,受理和处置情况应及时向报警人短信回复。为了防止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省厅明确提出具体管辖的接警单位和民警要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本着对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积极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随后再按刑事案件、治安案(事)件移交相关规定办理。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事件、事故),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最初受理的接警单位应当指令相关处警单位先行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置措施,再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对于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短信报警,接警单位应以短信方式回复报警人,并告知报警人向有管辖权的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求助和举报,确属情况紧急的,应当指令相关处警单位进行先期处置,同时通报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派员到现场处置。对于群众举报的其他违法犯罪线索,应当根据管辖分工移送相关部门、警种处理。

据悉,自平台启动后,全省公安机关将设专人24小时值守,确保能够第一时间接收群众报警短信,第一时间做出判定和处置。

为了畅通报警途径,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特别提示广大群众,12110短信报警平台是传统110电话语音报警的一种补充,建议广大群众一般情况下还是通过拨打110电话进行报警,在特殊情况如聋哑残障人士需要报警求助,或在无法使用语音报警的特殊情况下,通过短信平台进行报警。

近年来,陕西公安机关不断深化公安改革,在运用“互联网+”思维不断创新管理与服务模式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和实践。20144月,西安市公安局未央分局推出“未央公安微警务“便民服务平台,微信浏览量近300百万人次。在此基础上,该局进一步优化整合信息平台资源,于20151228日正式推出“未央公安微警局”,在网上报警等方面进一步为群众提供了便利。此外,西安交警也开通了微平台,有效拓宽了公安机关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渠道。

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曾岚表示,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今后报警方式将日益多样化,此次省厅开通短信报警仅仅是个开始。下一步,省公安厅将在这方面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不断拓展服务功能,真正将微警局打造成群众指尖上的公安局、掌心上的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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