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政发〔2016〕11号),标志着我区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推开。
据悉,2015年广西制订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启动小升初、中考和高考等考试招生单项改革。2019年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具有广西特点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实施方案》确定了广西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五大任务:一是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完善义务教育就学升学办法,合理编制分配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优化高校招生计划结构,实施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性专项计划,增加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学生上全国重点高校和区内第一批招生本科高校的机会。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2019年秋季学期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逐步使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院校招生的主渠道。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革录取批次设置,积极探索录取不分批次、考生志愿由“学校+专业”组成、实行专业平行投档的招生录取模式,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四是深化高考改革。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含听力)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高校招生录取实行“考生总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方式。五是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全区考试招生诚信系统,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广西2019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2年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下一步,将按照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全面推进考试招生各项改革。扎实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分类考试等专项改革。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强有力的推进机制。密切跟踪改革实施进展情况,全程监测评估改革进程,全面了解广大师生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不断完善总结,确保平稳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