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国两会在北京召开,全国人大代表郑奎城在会上表示,目前我国缺乏一部关系到国民健康的营养法,从国家长远发展规划及国民的健康和福祉考虑,有必要制定国民营养法。
郑奎城说,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医疗卫生体系的改善,人民的健康水平得到很大提高。我国民众的疾病谱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成为最主要的死亡原因和最沉重的疾病负担。慢性病的发生与生活方式、营养状况等因素紧密相关。
郑奎城说,营养关系到居民一生的健康和生活质量,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提供基本保障。2010年全国慢病监测数据显示:我国18岁及以上居民超重率30.6%,肥胖率12.0%;18岁及以上居民糖尿病患病率9.7%,估算糖尿病患者大约有9000万人。2010年世界银行发出警示:“慢病在中国已进入高增长状态。”中国人慢性病正处于井喷状态。慢病在疾病负担中所占的比重已达69%,远超传染病和其他伤害所造成的疾病负担。此外,社会因素对慢病有重大影响,工业化、快速城镇化、快速老龄化带来生活方式的快速转变,在中国显得尤为突出。
此外,营养缺乏问题仍然困扰儿童青少年的正常生长发育。2002年全国营养与健康调查显示,我国农村5岁以下儿童身材矮小率高达20.5%;贫困农村儿童营养不良率为29.3%。2007年扶贫基金会调查显示贫困地区婴幼儿营养不良率20.3%。2009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报告指出中国5岁以下营养不良儿童1250万,仅次于印度,居世界第二位。
全国青少年体质健康调查结果显示,中国青少年的体质在持续下降,2005年城市青少年有四分之一的男生是胖墩。世界卫生组织(WHO)驻华代表处专家指出中国有1200万儿童体重超标或肥胖。目前,日本中小学生的平均身高已经超过我国儿童,其体能发育也明显超过我们。种种迹象都说明我国儿童青少年的整体营养健康状况不容乐观。还有一个事实是,我国正面临着严峻的国际形势,保家卫国需要大量健康强壮的青年,士兵的身体素质和健康将直接影响到部队的战斗力。
为了保障儿童的良好营养状况,许多国家都致力于营养立法,除一般性营养法外,还颁布一些有关儿童营养的专项法规,如日本除颁布《日本营养改善法》(1952年),《学校供餐法》(1954年)、《学校保健法》(1958年)等。我国香港特区、台湾地区先后制定了营养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居民营养改善和健康水平提高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儿童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少年强则中国强”。应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国民营养法,将营养健康教育纳入中小学校的教育内容,推行营养午餐,促进儿童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发育。(记者 胡美东)